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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称将把黄岩岛争端提交国际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8日06:54  人民网

  本报马尼拉4月17日电 (记者 于景浩)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17日说,菲中在黄岩岛海域的对峙仍在继续。菲律宾外交部长德尔罗萨里奥当天发表声明,称“要和中国一同到国际法院寻求解决途径”。

  菲律宾国防部长加斯明则宣称,尽管黄岩岛对峙事件仍在持续,但按照总统阿基诺的指示,菲律宾政府正在寻求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相信菲中两国能够和平解决这一问题。

  德尔罗萨里奥在声明中说,“为了寻求和平解决斯卡布罗浅滩(即中国的黄岩岛)争端,我们已经决定邀请中国朋友一起向国际法庭寻求仲裁。”他表示,“这一行动的目的是为了确定究竟谁拥有对这一争议水域的主权”。

  菲律宾去年7月也曾建议“将两国有关南沙群岛争议提交给国际海洋法法庭裁决”。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回应此事时明确指出,中国在南海的主张是明确和一贯的。中方始终主张根据公认的国际法,通过当事国之间的直接谈判解决南海争议。

  据中国驻菲律宾使馆发言人向记者介绍,黄岩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最早发现、命名黄岩岛,并将其列入中国版图,实施主权管辖。

  中国驻菲律宾使馆发言人就黄岩岛事件发给记者的书面回答说,菲领土组成和范围是由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华盛顿条约》和1930年《英美条约》等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的,其中无一涉及黄岩岛,无一将黄岩岛纳入菲领土范围。菲在1997年以前从未对中国政府对黄岩岛行使主权管辖和开发利用提出过任何异议,并且还多次表示黄岩岛在菲领土范围之外。

  中国驻菲使馆发言人的书面回答指出,菲以黄岩岛在菲专属经济区范围之内为由,声称对该岛拥有管辖权并进而提出领土主权要求,是没有任何国际法、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法理根据的。陆地统治海洋是国际海洋法的基本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允许沿海国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但沿海国无权因此而损害他国的固有领土主权和相应的海洋权益。菲方以“地理邻近”为借口对黄岩岛提出领土主权要求在国际法上也不成立。国际法和国际实践早已认定“地理邻近”不是解决领土归属的原则。总之,菲方对黄岩岛的任何权利要求都是非法、无效的,菲应该回到承认和尊重中国对黄岩岛领土主权的原来立场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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