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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拆迁中曾有人淋汽油欲自焚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7日06:1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于松 实习生 曹燕霞

  昨日18时,针对被征地拆迁户的质疑与媒体报道,云南巧家县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由巧家县县城规划区土地与房屋征收指挥部(下称“征地指挥部”)的4名负责人介绍了巧家县近年来的征地拆迁工作,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5月10日9时,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服务中心征地补偿协议签约现场发生爆炸,导致4死15伤。当地官方表示,爆炸案制造者非被征地拆迁对象,作案目的疑是“报复社会”,与征地拆迁无关。不过,这一结论引发多方质疑,很多人不相信爆炸案与拆迁无关。

  巧家县征地拆迁工作到底是怎样的现状?是部分媒体报道的强拆致人死亡还是官方所说的“无强拆现象,得到了民众的理解与支持”?早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征地指挥部

  承认曾遇阻

  昨日,巧家县副县长文启聪称,巧家县三片区的征地拆迁工作得到了老百姓的广泛支持,进展顺利。他举例称:北部花园征地补偿协议签约率达到了98%,龙潭片区签约率也是98%,“5·10”爆炸案所在的玉屏片区的签约率达到了60%。

  那么,巧家县的征地拆迁工作真的是一帆风顺吗?早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现实情况并非如此。

  依据巧家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2011年9月,白鹤滩镇迤博村七社村民郑永江为了阻止征地拆迁的挖掘机挖掘其园林,把汽油淋在自己身上,同时也淋在了挖掘机与驾驶员身上,以此阻止征地指挥部的施工。

  为此,一审法院判决郑永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2年5月4日,迤博村一社签合同的最后一天,杨玉祥的媳妇“没扛住”,跑去指挥部签合同。杨玉祥听说后,提了个小斧头就去了。在指挥部没见到媳妇,气急之下,在征地协议签约现场(“5·10”爆炸案地点)的大门口,用打火机把自己的摩托车点着了。结果,他因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

  如今,在巧家县流传着在“5·10”爆炸案中死亡女子冉祎的一则往事:土地征收时,她钻到了挖掘机下,用自己娇小的身体抗拒征地拆迁,不过,她还是被几个男人粗暴地架开了。

  随着昨日新闻发布会的深入,征地指挥部的4名负责人承认了当地的征地拆迁工作确实遇到了一些阻力。如:2004年就已获批,但因村民的阻挠与上访,征地拆迁工作至今都还没有完成。目前,一审获刑的郑永江,已经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称其阻挠征地拆迁属正当防卫。

  今年4月17日,巧家县征地拆迁中曾曝有人被殴致死。4月18日,巧家县对外通报称:“老店镇政府在对老店村村民丁发朝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时发生了命案。昨晚,巧家县副书记王刚说,拆违与征地拆迁完全是两个概念。”

  早报记者获得了丁发朝妻子刘国珍的一份控诉材料。仔细阅读该材料发现,丁发朝确实是在自家“旧房改造”中遭遇了执法,随后死亡的。

  征地补偿方案

  中途换标准

  村民提供的材料显示:2009年11月起巧家县曾实施过《巧家县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试行)》(巧政发〔2009〕79号);不过,2011年4月12日,《巧家县县城规划区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巧政发〔2011〕28号)出台实施,替代了之前的79号文。

  就此,一些村民表达了不满,称28号文的补偿标准还不如79号文,认为政府耍猫腻。

  几名村民称:79号文,拆迁补偿是拆多少面积补多少;但28号文,是征60-100平方米,只能划80平方米,征再大面积,最多也只能划150平方米。

  此外,在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面,79号文规定,土地被征完的,按人头划给60-100平方米宅基地;到了28号文,完全失地,按建筑成本价安置10平方米商业门(铺)面。

  就此,征地指挥部回应称:28号文替代79号文,是依据国家法规变化而进行的调整,且经过了省、市两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补偿标准的修改,也是经村民代表多次开会协商认可的,“其实,老百姓从28号文中得到的实惠是多了,不是少了。”早报记者发现,28号文规定,对该方案的任何反对、争议均无效;土地征收中的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昨日,迤博村的古世林等村民告诉早报记者,征地指挥部还“恐吓”村民如不按时移交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过,由行政强拆变成司法强拆,被征地拆迁对象其实是多了一道保护屏障。

  最后的通牒

  与一批两用

  迤博村的村里曾出现一张“限期移交土地和清除土地附着物的通告”。通告称,如土地附着物在5日之内没有清除,政府将强行清除,后果自负;房屋在10日之内没有拆迁,不给划地安置;5日之内没有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户口簿交到土地储备中心登记的,不进行失地安置。

  此外,被征地的村民,每户还收到县国土局《巧家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限期交出土地的决定》的红头文件。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征用集体土地必须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在巧家县官方网站白鹤滩之窗,媒体记者发现了非常奇怪的现象。

  2009年11月,巧家县政府第5号土地征收公告称,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巧家县2009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09〕146号)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已批准征收集体土地872.601亩。被征收土地范围:迤博村一、二、三、四、五、六组,北门村南门六组。

  2011年6月,巧家县政府又发了关于龙潭片区土地征收的第4号公告。该公告同样引用“云国土资复〔2009〕146号”,称征收白鹤滩镇迤博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872.601亩,范围是迤博村一、四、五组龙潭开发片区规划用地。2010年4月,县国土局发给村民《限期交出土地》的红头文件中,记者了解到,146号文件中征收迤博村一、二、三、四、五、六组的土地为581.484亩。

  就此,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建伟怀疑同一个批文征收了不同范围的土地。而根据国家规定,省国土资源厅的土地批文有明确征地范围和红线图,不可能变更。

  昨日,征地指挥部称,一个批文可以发一个公告,也可发多个公告,巧家县是分批征地的,征用范围均在批文内。不过,批文里没有的“迤博村三组”,也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在媒体记者的追问下,征地指挥部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不存在过期

  也不存在强拆”

  巧家县存在过期批文征地情况吗?2011年5月,巧家县政府引用国土资源厅2004年(云国土资复〔2004〕306号)和2008年(云国土资复〔2008〕373号)的两个批文,要求征收迤博七组、八组土地213.975亩。单纯从时间推算,两批文已过了2年有效期。

  就此,征地指挥部说,法律规定是连续2年不开展征用工作“过期”。但实际情况是,巧家县的征地拆迁工作一直没有停止,因村民阻挠与上访,拖了时间,“这个省纪委、省国土厅、昭通市国土局已经来调查过的”。

  巧家县出现了强拆吗?就此,征地指挥部说,巧家县并没有出现强拆现象。虽然文件中写明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到目前还没有申请执行过。

  在实地采访中,迤博村的村民们称,他们没有在协议上签字,政府并没有强拆房子,还没有发生村民尚没签协议房子就被铲平的现象。

  巧家县副县长文启聪说,巧家县的征地拆迁工作都是依法进行的。其间,征地指挥部尊重程序,注重群众工作。不过,文启聪称,征地拆迁是个繁琐的工作,不排除部分被征地拆迁户因补偿未达到预期而有别的想法;一些群众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

  有媒体报道:5月13日,记者走进一间木棚,看到一位85岁的老奶奶。木棚搭建于10年前,因当时修青年路必须搬迁,补偿协议未达成,房子被强拆,在路边搭棚子住,政府每天每人补偿1斤米。就此,征地指挥部称,现实并非如此。该事因还有一部分人始终没有搬出来,致使新房建设始终未开工,被征地人员的安置被搁置;不过,征地拆迁中政府都是给了过渡安置费的,该笔费用从500元/月至1500元/月不等。在采访中,村民们称,政府在过渡安置费上没有耍赖,“钱是给了的”。

  近来,一直有人质疑,征地指挥部里有大量的公检法负责人任征地指挥部的领导成员。就此,征地指挥部称,指挥部并无公检法人员,指挥部只是聘请了巧家县法院一法官担任指挥部的法律顾问,该法官不在指挥部办公,指挥部遇到法律问题就向其咨询,以便更好地展开工作。

  不过,在一份巧家县《应急处置实施方案》中,白鹤滩派出所所长毕兴的名字出现在了“组织领导”一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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