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社保缴费率并非全球最高(求证·探寻喧哗背后的真相·社保与养老保险调查①)
编者的话:近来,社会上对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一些争论。如何评价一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划不划算、有无必要?世界各国对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会不会崩盘?如何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优化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求证”栏目今天起推出系列报道,关注社保与养老保险。
日前,网上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人民日报“求证”栏目记者就此约请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情况,并采访了有关专家。
疑问一:中国社保缴费过高吗?
【调查】社保名义缴费率在173个国家或地区中位列13,有降低的空间
针对传言,记者采访了传言当事人、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他告诉记者:“网上传的‘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不是我的原话,有些意思也有曲解。”白重恩说,根据有关研究统计,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率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这一比例超过了大多数国家。
对此传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告诉记者:“一些地区、许多单位并非按参保者的实际收入而是以其基本工资或底薪作为缴费基数,也就是说实际缴费率较名义缴费率要低得多。”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告诉记者,社保缴费率是指雇员和雇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总额占个人工资的比例。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对148个国家的统计,以养老保险为例,我国雇主缴费率为20%,有20个国家的雇主缴费率大于等于20%;我国个人缴费率是8%,有38个国家的个人缴费率大于等于8%。因此,即使从名义缴费率来说,我国养老保险缴费率也并不是最高的,处于中等偏上的区间。
本报记者同时查阅了世界银行、OECD(经合组织)有关资料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世界社会保障报告(2010—2011)》发现,中国社保缴费率不是最高,但的确处于较高的水平。记者还查阅美国社保局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发现,在173个国家或地区中,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哥伦比亚、捷克、匈牙利、法国、奥地利、荷兰、德国、意大利、波兰、乌克兰等12个国家的社保名义缴费率高于中国。
“但我国社保名义缴费率具有调低的空间。通过统一规范缴费基数、提升社保统筹层次、合理化解历史负担(如国有资产弥补)等,名义缴费率可以降低6到10个百分点。”郑功成指出。
疑问二:社保缴费率越低越好吗?
【调查】缴费率关系到保障水平,过高过低都不合理
社保缴费率是否越低越好呢?
“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在劳资分责、政府担保的基础之上,一定的缴费决定着一定的保障水平,过高过低都不合理。费率过低不足以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而费率过高又会直接加重用人单位与参保人的负担并损害代际公平。例如,从各国实践来看,多数国家的养老保险替代率(指退休后养老金占退休前个人工资收入的比例)为40%左右,缴费率以20%左右为宜。”郑功成表示。
“如今,过度的福利和慷慨的保障已使欧洲福利国家不堪重负。以希腊为例,其社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畸高,仅次于以石油立国的沙特和2008年底濒于破产的冰岛。这种制度设计超出了希腊经济发展可以承受的能力,成为国家主权债务危机的一个重要诱因。”中国社科院教授郑秉文告诉记者。
本报驻外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国家的高福利,往往建立在较高税收或高缴费率的基础上。例如,意大利养老金的替代率为70%,其缴费率也高达32.7%。而在有的国家,由于缴费率过低,民众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如在南非,养老保险缴费率较低,养老金替代率仅13.1%,很多人退休后难以得到足够的养老金。
专家们表示,所有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应该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各国政府都应当理性地考量负担均衡、待遇公平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宜奉行保基本的建制目标并将缴费率维持在一个合理区间。”郑功成说。
疑问三:如何看待我国社保水平?
【调查】已建成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络;但仍需提高保障水平
8月2日发布的审计公告显示,2005年以来,我国出台了20多项社会保障政策规定。9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群已超过7亿人,70%以上的目标人口拥有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中国的社保水平,郑功成评价说,近几年是我国社保水平提升最多、惠及民生最广的时期,这不仅体现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基本保障制度已覆盖全国城乡,而且各项保障待遇的标准也大幅度提高。然而,我国社保水平在总体上仍然偏低,社保全口径支出不足GDP的10%,财政性社保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亦不到15%;同时,城乡保障水平差距过大,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低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这些现象决定了我国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保水平,优化保障结构。
褚福灵表示,中国人口众多,又是发展中国家,无论从社保覆盖面还是保障水平看,所取得的成绩都是世界罕见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社保制度还比较粗放。我国2011年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才90多条,而德国的《社会法法典》像字典一样厚,美国的社会保障法达1400多页。
针对社保中的养老制度,郑秉文指出,有几个衡量指标来评价制度的好坏。第一,充足性。养老金要能够保障人们过上体面的退休生活。第二,可持续性。如果超过了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引发债务危机,就不是好制度。第三,便携性。不应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第四,透明性。例如发布养老保险年度报告等。第五,可负担性。缴费率要让参保人可承受。综合来看,中国养老制度的保障水平还有提升空间,同时应增强便携性与透明性等。
(综合本报驻外记者吴成良、裴广江、张杰、史克栋、廖政军、丁大伟、吴志华、李增伟、管克江、李志伟、莽九晨、李学江、邹志鹏、刘军国、刘仲华、孙广勇、刘慧、韩超、谢亚宏,本报记者罗彦、李浩燃、唐露薇、白天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