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需要透明的公示
广东顺德最近爆出消息,明年起,凡拟新提拔为副科级以上干部,一律须先接受审计调查,并向公众公开家庭财产等信息。针对新提拔干部的财产公示,成为顺德市综合改革的组成部分。
这是一个好消息。任何带有进步性质的改革,每往前迈出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都值得给予掌声和鼓励。围绕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舆论呼吁日久,但总体推进速度不够。在此背景下,各地不时出现的改革案例,显得弥足珍贵。
就在前不久,江苏徐州贾汪区600名科级干部的家底悉数在外网公示。稍早些时候,江苏镇江市丹徒区新提拔干部的财产状况,也决定将于今年年底在网上对外公示。显然,向社会公众公示官员财产状况,比起官员财产的内部申报,在改革之路上又走远了一步。
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不仅可以督促官员奉公守法,防止其谋取不当利益,而且通过财产信息公开,使其接受公众的监督,其意义早已无须赘言。看起来,各地陆续出现的官员财产公示案例,有日渐增多之势。这反映出一个基本的事实:改革之路虽然未必一帆风顺,但终究因为得民心而不断有所突破。
回顾官员财产申报、公开试点的简短历程,从新疆阿勒泰地区开始的试点,一度引得舆论聚焦,也寄托了民众很高的期望。人们希望,阿勒泰试点能够顺利实施,给其他地方的跟进提供经验,使财产公开能按照“由浅入深”的规律,扩大“试点”范围,提升这一制度的作用与影响。
从后来的情形看,新疆阿勒泰试点随着推动者、阿勒泰市前纪委书记吴伟平的病逝而停滞,这多少也反映出改革背后的阻力所在。2010年,北京公选干部的一项举措又引起社会的热切关注——696名局处级公选干部候选人资料在网上进行了一周的公示。很遗憾,当时的舆论对这一举措多少有些误读,北京所公示的材料不过是官员的基本信息,而一些关乎财产的敏感信息仍然只是内部掌握,没有真正做到公开。
再后来,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宁夏银川、宁夏青铜峡等地陆续跟进试点,尝试推出包括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在内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公示制度。这些试点,不再遮遮掩掩,而确实是将相关主体的材料向社会真正公开。由此,财产公开试点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当徐州贾汪区、镇江市丹徒区及这一次的广东顺德也决定跟进时,官员财产公示的试点真有些四处开花的意味了。这正是令人振奋之处。
当然,有必要追问,政府决定官员财产向公众公开,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对此恐怕不能盲目乐观。今年早些时候,包括浙江慈溪、宁夏银川等试点就曾爆出官员财产公开后遭遇“零投诉零异议”。这样的现象引起了人们的警觉:在某种意义上,“零投诉零异议”确实反映出部分官员的财产状况经受住了外部监督的检验,但绝不等于说,所有官员的公示“零问题”。倘若缺少政府与民众的有效互动,倘若缺少对撒谎官员的纪律约束,申报材料的官员有动力为自身财产“瘦身”,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麻烦。
这个现象说明的是,一个好的改革政策倘若执行不到位,有可能效果不佳。它也提醒人们,财产公示不能走过场了事,简单找个偏僻角落刊登一下相关材料,而是尽量利用大众媒体,充分让公众知晓,以便于公众担负起监督之责——这才是官员财产公示的初衷和目标所在。对于隐瞒财产或申报“缩水”者,则要有明晰的追责机制。更重要的,是应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等一系列具体的法律,确保公职人员的财产收入状况随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官员财产公示的推进,知易行难。在此意义上,我们也要为那些勇于探索,并付诸实施者鼓劲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