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修改过程梳理:中央牵头成立修改小组

2012年11月12日08:16  北京青年报

  昨天,参加十八大的各代表团,分组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根据以往几次党章修改的过程,此次代表们的讨论和建言献策,可能是党章修改过程中最后一次征求意见。

  从根据广泛调研、党的实际情况而形成党章(修正案)初稿,再到其后的审议和修改,直至提请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党史专家表示,党章修改过程是一个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的过程。

  本报记者通过对新华社等媒体有关十二大以来党章修改的报道,以及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上的党史资料进行梳理,试图为读者呈现这一过程。

  党章修改小组 由中央牵头成立

  综合十四大、十六大、十七大有关党章修改的资料可知,党章修改之前,都要由中央牵头成立党章修改小组,组员来自包括中央党校在内的各个部门。

  以十四大党章修改为例。据媒体报道,十四大党章修改参与者薛驹,在关于十四大修改党章的回忆与思考中提到,1992年3月,经中央政治局研究,组建十四大党章修改小组。组长是乔石,成员则有来自中共中央办公厅的曾庆红、来自中央党校的薛驹、来自中组部的虞云耀、来自中纪委的陈作霖等人。

  十六大党章的修改,同样是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党章修改小组。据新华社报道,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人是政治局常委、委员长李鹏,成员包括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十七大党章修改小组的组长是吴邦国,成员是20多位来自中央多个部门的同志,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工作。

  针对党章修改 广泛征求意见

  从近几次党章修改可以看出,在党章修改前,中央一般会发出通知,就党章修改广泛征求意见。

  2007年3月,中央发出通知,就十七大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中共十六大秘书处负责人就十六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时表示,中央和中央有关部门接到许多地区和部门的党组织及广大党员来信,内容都是对党章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广泛征求意见,得到的是众多切实有效的建议。2007年4月上旬,各地区各部门先后报送了125份关于十七大党章修改的书面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1603条,扣除重复意见,共有116条实质性修改意见。

  根据建议意见 起草修正案初稿

  收到征求上来的意见和建议后,党章修改小组会对这些认真进行梳理,起草党章(修正案)初稿。如,十七大党章修改小组,就根据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五六十万字的意见汇总本,同时还收集了党的十六大以来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意见和建议。

  除了认真对待意见和建议,党章修改小组还会认真研究党的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1992年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说明中提到,十四大党章修改小组在起草党章(修正案)初稿前,就在学习领会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论述,特别是当年年初视察南方重要谈话,认真研究了那些年来一些地区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章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了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研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回应当下重大关切,这一点,甚至可以回溯至以往历次党章修改,成为党章修改的一个特色。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党章修改小组形成党章(修正案)初稿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对修改方案进行不止一次的审议,提出重要修改意见,党章修改小组会据此做进一步修改。

  十七大党章修改小组提出了党章修改建议方案后,2007年5月、6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两次审议党章修改方案,提出重要修改意见。党章修改小组根据意见进一步研究、修改,围绕党章修正案涉及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提法,修改小组还列出50多个专题逐一深入研究。

  中共十三届九中全会向十四大提请的党章(修正案)说明中也提到,当年的7月26日和8月2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对党章(修正案)初稿进行了讨论。修改小组按照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讨论的意见作了修改。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重视,以及党章修改小组的认真程度,在党章学界泰斗叶笃初的回忆里可见一斑。

  作为参与过1992年、2002年两次党章修改起草工作的专家,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仔细回忆了十四大党章的修改情况,“当时我们都是一起开会讨论,主持人念一句,就问大家‘有什么意见’,一句一句反复斟酌。”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重视,以及党章修改小组的认真程度,也可在党章反复修改的次数中体现。十七大党章(修正案),先后召开5次全体会议、40多次工作班子会议。大到一个重大提法,小至一个标点符号,党章修改小组都会认真推敲。

  继续征求意见 进一步修改完善

  十八大新闻发言人蔡名照7日表示,十八大党章(修正案)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及时向中央上报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人数共4015人。

  这体现了党章修订中的一个环节——除了修改前的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和党章修改小组据此多次修改后,形成的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还要再次广泛征求意见。

  11月9日晚,十八大新闻中心举办的主题为“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的集体采访中,被问及“毛泽东思想有可能在这次党章修订中被修改或者被删除”的传闻时,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伟光表示,毛泽东思想永远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

  王伟光说,我们的党章把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在党章中已经确定了它的历史地位。这次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明确指出,我们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在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了第二个理论创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关系。

  综合新华社报道,十六大党章(修正案)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了3000多人的意见,党章修改小组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2007年7月,十七大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时,各省区市、各部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统计征求意见人数共5560人,比党的十六大时增加约2520人。其中包括党的十六大代表和新当选的党的十七大代表。

  按照最近几次党章修改的程序,参与征求意见的各地区各部门,又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回来,党章修改小组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系统梳理。随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开会,听取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报告。党章修改小组会根据会议要求再对党章(修正案)稿加以完善。

  值得关注的是,党章修改征求意见过程中,中央领导很多时候也会参与。2007年7月下旬,胡锦涛总书记先后在北京、重庆、杭州等地分片召开座谈会,当面听取各省区市和军队各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同大家就党章修改问题深入进行研究。

  1

  成立党章修改小组

  党章修改前,都要由中央牵头成立党章修改小组,组员来自包括中央党校在内的各个部门。

  2 就党章修改广泛征求意见

  在党章修改前,中央一般会发出通知,就党章修改广泛征求意见。

  3 修改小组起草修正案初稿

  收到征求上来的意见和建议后,党章修改小组会对这些认真进行梳理,起草党章(修正案)初稿。

  4 政治局常委会审议研究

  党章修改小组形成党章(修正案)初稿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对修改方案进行不止一次审议,提出重要修改意见,党章修改小组会据此做进一步修改。

  5 继续大范围征求意见

  形成的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还要再次广泛征求意见。

  6 最后提请党代会审议

  中央全会讨论通过后,再提请全国党代会审议。党代表提出进一步意见和建议,党章修改小组会据此再进一步修改,最后在全国党代会上正式通过。

  ■解读·数字

  ■

  4015人

  十八大新闻发言人蔡名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党章(修正案)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及时向中央上报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人数共4015人。

  125人

  2007年3月,中央发出通知,就十七大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当年4月上旬,各地区各部门先后报送了125份关于党章修改的书面报告。

  3000多人

  十六大党章(修正案)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了3000多人的意见,党章修改小组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

  中央全会通过

  提请党代会审议

  综合资料可知,经反复征求意见、反复斟酌修改,形成《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讨论稿,还要由中央政治局讨论同意,提交中央全会讨论。全会讨论通过后,再提请全国党代会审议。

  在党代会期间,党代表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建言献策,提出进一步意见和建议,党章修改小组会据此再进一步修改,最后在全国党代会上正式通过。

  据《新华日报》昨日报道,十八大江苏代表团昨天上午和下午分别举行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讨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云南代表团也在驻地就党章(修正案)进行讨论。

  党代表在全国党代会期间,对党章(修正案)进行讨论,是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按照十八大议程安排,党章(修正案)将在党代会闭幕前通过。

  ■解读·原则

  ■

  只修改必须改的

  和形成共识的内容

  十八大新闻发言人蔡名照介绍十八大党章修改的原则时表示,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

  综合媒体报道显示,十六大、十七大党章修改的原则也是如此。

  中共十五届七中全会向十六大提请的关于党章(修正案)的说明中提到,“现行党章是在全面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总体上能适应指导党的建设的需要。因此,对党章宜作小改,不作大改。对各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议,坚持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就改,不成熟的不改。”

  十七大党章修改“现行党章总体上适应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需要。因此,这次对党章只作适当修改,不作大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就改;不成熟的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

  这样的修改原则可以一直回溯到十二大。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拨乱反正后通过的第一部党章——十二大党章,以后党章的历次修改都是在其基础上的调整。

  这样做的目的,既有利于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能够使党章及时反映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

  ■解读·专家

  ■

  党章修改

  充分发扬民主

  中央党校党史部教授高中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党章修改的过程是一次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全党智慧的过程。

  以十七大修正党章过程为例,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写入党的指导思想,丰富和完善了关于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论述,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这与修改过程发扬党内民主、集合了共产党人智慧是分不开的。

  中央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并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党章修改小组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本着适当修改的原则,提出党章修改建议方案,再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拟提请党的中央委员会讨论的党章(修正案)稿。党的中央委员会讨论研究《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并提请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过程的各个环节都体现了发扬民主的优良作风。同时,也体现了修改程序的科学有序、严谨务实。”高中华说。

  ■本版文/本报记者 高淑英

  ■本版制图/左小榕

  ■供图/CFP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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