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修订已经列入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民政部已初步形成修正案草案,草案进一步完善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安置和源头预防等相关规定。
今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朱勇等31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进行立法。议案提出,虽然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但在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管理上,依然存在体制机制性问题。建议制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法。
民政部提出,我国现有各类救助机构(含流浪未成年人救护中心)1788个,2003年以来累计救助未成年人120万人次。近年来,民政部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机构建设、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救助能力等加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内司委认为,代表关于流浪儿童救助立法的议案非常重要,建议有关部门在修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过程中认真研究吸收。
(原标题:民政部已初步形成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