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公司申请获加拿大政府批准

2012年12月08日07:39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渥太华12月7日电(记者石莉 张大成) 加拿大政府7日宣布,决定批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简称中海油)以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的申请。这标志着中海油乃至中国企业完成在海外最大宗收购案。

  加拿大政府同时决定批准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以52亿美元收购加拿大进步能源公司。

  2012年7月23日,中海油宣布准备以151亿美元现金总对价,收购尼克森100%流通的普通股和优先股,其中普通股每股收购价为27.5美元,比7月20日收盘价溢价61%,优先股的对价为每股26.0加元,而且还要承担尼克森的43亿美元债务。

  尼克森公司总部设在加拿大艾伯塔省卡尔加里,是一家大型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业务分布在包括欧洲、哥伦比亚、墨西哥湾等世界各地。

(原标题:加拿大政府批准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公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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