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4日讯 记者李立2012年全国行政复议年度工作会议今天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介绍,国务院高度重视通过行政复议个案办理解决共性问题。今年年初,国务院法制办就2011年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向各省级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作了通报,结果25个省级政府和13个国务院部门迅速作出了反应。有的省份针对违规下放土地征收审批权限的问题,及时纠正了错误做法,同时主动对可能存在同类问题的土地征收决定,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依法完善了土地征收审批程序。
甘藏春说,行政复议纠错率不断提高。据统计,山东省今年前9个月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221件,决定撤销、变更、确认违法以及被申请人自行纠错的1600余件,综合纠错率达到40%;湖南、四川两省的综合纠错率超过30%;吉林省长春市直接撤销率达到43%;质检总局综合纠错率超过50%。
目前,行政复议案件已普遍采用听证审理,彰显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比如,辽宁、吉林、广东、陕西等地将涉及征地、确权、拆迁等物权类争议的复议案件,全部纳入听证审理范围;江苏扬州、河北保定、河南洛阳等还分别制定了行政复议听证审理规则。为确保明辨是非,北京、广东、陕西等地方和财政部、民政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就一些专业性强、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调查和听证,认真听取外部专业人士的意见。
截至目前,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地方从2008年的8个省份扩大到24个省份,试点单位由当初的35家增加到190多家。试点有效促进行政复议资源的优化整合,并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
会议透露,国务院法制办将研究建立行政复议评议考核制度。甘藏春表示:“要把有案不受、有错不纠、办案拖延、敷衍塞责作为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发现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予以通报或者公开曝光,情况严重的还可以对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进行约谈。”2013年国务院法制办将集中力量抓好行政复议法修订、加强复议指导监督、总结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经验等。据悉,国务院法制办正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沟通,争取将行政复议法列入明年常委会的执法检查项目,此举也是为行政复议法修订做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