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谈唐慧和任建宇案:劳教制度明显被滥用

2012年12月26日06:49  东方早报

  柒

  【依法治国】

  执法是中国的一个老问题,也是现在应该说显得比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过去我们习惯于用行政的方式、人治的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这种制度惯性和思维逻辑改变起来非常困难。现在比较好的现象是,一是中央有这个决心,习近平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二是社会公众的力量及社会的成长。我们应该对此充满自信。

  反腐败靠的是相关制度和法律,而不是像经济改革一样搞地方探索、先试先行,成熟了再推广,不成熟就结束。

  早报记者 卢雁

  纵观2012年,无论是唐慧劳教案,还是李庄案、吴英案,或者是陕西“表哥”杨达才,广州的方大同打空姐等事件,有的主角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有的主角是国家公职人员,但一旦形成网络热点,事件发展很可能立马峰回路转。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对这种现象予以认可,“这是社会力量不断成长、壮大的集中体现。”不过他提醒说,群体非理性也会带来网民狂欢、舆论一边倒。

  具体到反腐问题,“不能在群情激昂的网民们的欢呼声中靠运动和风暴反腐败。”马怀德强调说。马怀德11月30日参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京举行的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会议,他觉得中央在反腐倡廉问题上态度是非常鲜明的,就是要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这是对全党全社会的一个郑重承诺,必须兑现。至于具体的路径、时间表、路线图到底怎么考虑,还要结合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状况,来审慎地设计和实施。

  网络言论应当坚守底线

  东方早报:2012年网络事件迭起,唐慧案、表哥、房叔等事件,从个体看,它们是一个个孤立的事件,但只要它成为网络热点之后,事件发展可能柳暗花明甚至扭转乾坤,也可能戛然而止、不了了之……我们如何去认识网络环境的这种“戏剧性”?

  马怀德:从2012年包括网络媒体前后报道出的这些事件中,我们能够比较深切地感受到一种新的社会力量在发展和壮大。特别是通过网络等新兴媒体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行使知情、表达、监督和参与权利的公民意识在日益觉醒。这种社会力量不断成长、壮大的发展过程恰恰折射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东方早报:就是说你对当下网络公民意识的觉醒还是肯定的。

  马怀德:对,理想的情况下,应该是人人都有这样的社会责任,即积极参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现在蓬勃发展的新兴媒体和网络给老百姓提供了这样一个渠道和平台,加之老百姓这方面的公民意识的觉醒,能够及时利用新兴媒体和网络来行使自己的权利,表达自己的意志,这个社会现象就是人们常说的正能量。无论是对社会不公事件的关注,还是揭露腐败案件中的贪官,还是披露群体性事件,都是社会力量不断成长、壮大的集中体现,说明我们的社会在逐渐走向成熟。老百姓不再有那种顺民、愚民、草民的意识,而是有了一种公民意识。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人们表达的愿望和诉求日益强烈,再加上现代新兴媒体提供了这样一种便利,也同时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个新的问题就是群体非理性带来的网民狂欢、舆论一边倒,还有利用网络实施侵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日益增多。

  东方早报:甚至我们常说的“网络暴力”。

  马怀德:对,也有网络暴力,即由于网民掌握的信息不完整性,或者由于个人的思想语言因素,在披露信息、表达意见的时候,不可能像司法机关,或者像传统平面媒体那样经过多重过滤筛选完整地去传递和表达,可能就会出现一些偏差,出现失误,甚至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而变成打击报复、权斗、侮辱诽谤他人等等。等到查清事实真相试图澄清事实、恢复事件原貌时,已经为时已晚,可谓“覆水难收”。

  所以,网络言论特别是反腐揭弊的做法仍然应当坚守底线,既要充分利用其优势,又要严格自律,不触碰法律底线。但是,从整体上来讲,它还是一种积极的社会正能量,会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

  东方早报:但是再看这些热点事件,即使得到妥善解决,也只是个案,可能还有很多类似的人,他们的问题还是要靠制度、法治层面来解决,否则只能是不断地来一个事压一个事。

  马怀德:个案的披露,尤其是有一些案件的聚焦、围观,实际上已经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某种意义上在有些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形成了社会共识,比如说唐慧案和后来的任建宇案,还有若干劳教案件,通过这些案件形成了一个基本的共识,那就是说劳动教养制度已经被滥用到人们已经难以理解或者是无法忍受的程度,非改不可,这种共识逐渐就会形成一种社会压力,促使立法者认真研究和思考这个问题。

  劳教制度明显被滥用了

  东方早报:说到共识,劳教制度改革的呼声之大在今年非常罕见。

  马怀德:通过唐慧案、任建宇案等案件,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首先,由于劳教制度本身的缺陷,比如劳教对象不确定、程序不完善、期限过长等,加上部门地方利益作祟,这一制度明显被滥用了。比如,地方政府随意劳教上访群众和一般违法行为人,并不符合劳动教养制度设计的初衷,变成了一个普通人都能判断出来的不合理不正当的做法。至于说这个制度是改还是废,可能观点还不完全一致,但是大家都认为这个制度不能长期维系,为什么?因为它存在一些重大的缺陷,已经成了一种容易被滥用的制度。

  二是法律实施和法治环境上还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的问题。有时候法律和政策可能是规定了相关的要求,比如说中央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但这些要求并没有成为执法者自觉遵守的刚性规则,即使他们了解这些规则也可以忽视这些要求,一意孤行地滥用权力、有恃无恐。

  东方早报:中央高层对这个制度本身的存废有没有什么共识?

  马怀德:我参加过几次专门研究制定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的会议,包括全国人大法工委,还有公安部的。我觉得学界还是有共识的,那就是必须废除或者改造,今年以来主张废除的声音越来越大。至于中央高层到底是什么态度?我们现在也很难了解。因为多年前就启动了《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的起草论证工作,有关领导在最近一次发布《司法改革白皮书》时也有过表态。我相信改革的共识在扩大,否则的话,不会专门研究通过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赦免贪官背离法治精神

  东方早报:再看嫖宿幼女罪存废的问题,我们不多谈这个法律本身,而是从一个个案最后转变成对现行法律的一种声讨,甚至轻易就对一项现存法律提出存废的质疑,你觉得这是我们社会的进步?还是法律本身的地位有问题?

  马怀德:在社会急剧转型、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大家对法律问题的认识必定不会是众口一词、高度一致的,肯定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认识,尤其是发生一些特定的事件、案件,甚至极端事件之后会引发人们的思考和议论。所以不敢说每一项法律大家都有高度的认同,对于个别的条款有分歧,甚至是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毕竟是一个利益多元的时代,每一种声音都应该听取。这也是一种正能量,是社会需要的。

  东方早报:关于反腐败的问题你之前已经谈过很多了,我们感到在这个问题上,学界和媒体已经达成共识了,就是一定要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这些年你不停地呼吁,有没有感到耐心被磨蚀?

  马怀德:的确,这个共识是有的。我倒没有感到灰心,因为中国的情况确实挺复杂。今天有人问我:你怎么看廉政特区,怎么看有条件的部分豁免贪官。我感到,反腐败的战斗还没打响就提出赦免贪官,这无异于“缴械投降”。只会造成贪官利用此次机会“洗白”自己,逃脱法律的制裁。法治精神的精髓是什么?就是平等,就是公平正义。所谓的赦免贪官就等于是认可了一部分贪污腐败的事实,然后又放弃了对他的惩处,这与平等适用法律的理念格格不入。

  廉政特区也是如此,反腐败需要顶层设计制度先行,不可能靠地方实验。之前很多地方都实验了好几年,大多无疾而终,或者雷声大、雨点小。反腐败靠的是相关制度和法律,而不是像经济改革一样搞地方探索、先试先行,成熟了再推广,不成熟就结束,我认为只要是顶层设计好了的话,没有不成熟,没有失败的问题。它是一个法律义务,你要规定了大家都履行这个义务就完了,它会有什么风险呢?

  有的专家说搞贪官的赦免就可以赢得一部分人对政改的支持,我要说,政改取决于贪官的支持是很荒唐的逻辑,相反,所有贪官受到法办才是政改成功的标志之一。

  反腐突破口是抓紧立法

  东方早报:那你觉得现在反腐败这方面的突破口是什么?

  马怀德:目前看,反腐败的突破口还是抓紧立法,填补立法空白,通过顶层设计和制度先行,大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我建议尽快制定《重大决策的程序条例》,控制、约束和规范一把手的权力,明确界定其权限、范围,减少设租、寻租的可能。

  第二,制定《信息公开法》,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行使,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处。

  第三,制定《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机关组织的设置权限和程序,划清政府权限的边界,界定政府间相互关系,起到事先预防和减少腐败的作用。同时,信息公开也应当包括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开,《信息公开法》里就可以规定官员的财产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通过这项法律来推动财产公开制度,而不一定要专门制定一部财产公开法。

  东方早报:但是有法律是一方面,关键还是在执法。

  马怀德:对,执法是中国的一个老问题,也是现在应该说显得比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十八大报告里讲到了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与不稳定的能力。

  实际上也就是说,过去是习惯于行政思维或者是权力思维,人治的思维,我们习惯于用行政的方式、人治的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这种制度惯性和思维逻辑改变起来非常困难。难在哪儿呢?要改变人们的意识、思维方式,甚至价值观是不容易的,因为它已经熔化到人们的血液中、脑海里,要改变它当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有一个长期的过程,既要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又要有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措施,还要有廉政文化、法治文化的熏陶,整个环境都需要改变。

  东方早报:现在你看到这种转变的可能性了吗?

  马怀德:我觉得现在比较好的现象是,一是中央有这个决心。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已经公布,提出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就是领导严格自律、率先垂范的做法,如果能够长期坚持下去,当然就会形成良好的制度。推进法治同样要有决心,习近平同志在一二四讲话(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里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只要我们党和国家坚持尊崇宪法法律的权威,严格地规范自身的权力,坚决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突破宪法法律规定,不行使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依法治国方略就可以全面落实,良好的法律也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二是社会公众的力量及社会的成长。公众的参与热情、表达的热情,监督的热情和知情的权利的要求都在日益高涨,加上新兴媒体提供的便利,已经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这种力量正在逐步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我们应该对此充满自信。

(原标题:推进法治需要中央的决心社会成长需要公众的力量)

(编辑:SN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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