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8日电 (记者 郭金超) 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新尝试,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当前,中国行政审批的手续繁琐,审批过程中“公章过多”,特别是日益凸显的“权力寻租”现象引发社会不满。为此,中国从2001年开始全面启动行政审批改革,先后分六批取消和调整2497项行政审批,但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管理随意性大、权力滥用风险突出等问题。
作为试点的广东省近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较快。从2000年至2009年,广东省先后进行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和调整了2300余项审批项目。2012年以来,广东也开启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对383项审批事项作出调整,其中取消197项。
但随着当前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正全面进入转型期,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十分迫切。此背景下,今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期间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此次,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可以暂时调整由法律规定的25项行政审批中,有20项暂时停止实施。停止实施后,将通过行政许可、合同备案、核定经营范围、交由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等方式监管。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审批停止实施后,由外经贸部门对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实行备案管理等。另外5项,主要是调整实施机关,将审批权进一步下放。
该决定还指出,上述行政审批的调整,在三年内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分析认为,全国人大的这个授权,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原标题:中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广东就行政审批改革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