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批房妹事件举报半年才立案:相关部门惰政

2013年01月04日21:36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1月4日电 (记者秦亚洲、刘金辉) 4日,“房妹”事件有重大进展,郑州市检察院决定对关键人物翟振锋正式立案查处。回顾知情人举报到检察机关正式立案,可见此事举报之艰、立案之难。

  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与此案相关的网络实名举报已经出现,爆料内容不断丰富,涉案情节不断细化,过程艰难曲折,有关部门的态度之消极令人难忘。在有人实名举报翟振锋“倒卖经济适用房,非法获利”时,郑州市有关部门表态,翟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牟取利益及其它违纪行为”已于2011年9月被纪检部门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房妹”事件在网上逐渐发酵后,郑州市房管部门又慌忙表态“翟某之女所购房屋并非经济适用房”“该女也非本局领导之亲属”。郑州市主管部门最初对实名举报置之不理,后在舆论压力下做出应景表态。而检方认定翟振锋已触犯法律并具备立案条件,这正说明此前有关部门对翟振锋的查处问题多多。

  艰难立案并非仅“房妹”事件一例。综观近年来郑州市经济适用房领域的腐败案件,多数都经历了以下过程:知情人爆料——舆论关注——房管部门否认——媒体追踪——执法部门表态——社会持续关注——查明真相。有关部门的被动、消极和惰政一目了然。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领域管理粗放,内外勾结倒卖案件屡见不鲜。2009年,郑州市一经济适用房用地上建起别墅群,当地官员质问前往采访媒体“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郑州市仅对项目承建企业处以小额经济罚款,对负有责任的郑州市规划局、房管局等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至今未见有何说法。

  “房妹”事件终于立案了,公众期待彻查到底,依法惩处;也期待郑州有关部门真正抓作风、改惰政,提振法律权威和政府公信力。

(原标题:新华时评:郑州"房妹"事件立案艰难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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