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3名司法人员充当黑势力保护伞被查处

2013年01月11日05:4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1月10日讯(记者 蓝娜娜) 10日,青岛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青岛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269人,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23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4人。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以志在报告中提到,2012年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269人,起诉248人,法院已判决23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

  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23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4人,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的案件34人。依法立查了青岛大港海关原副关长陈九洲受贿200余万元;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原调研员汪湖海受贿46万余元、挪用公款500万元;青岛供电公司原副总工程师陈钢受贿500余万元;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同君受贿1000余万元;青岛房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牛瑞华等6人贪污550余万元、挪用公款1400余万元。

  据统计,青岛去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9326人、起诉12221人,其中批捕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3044人,起诉3998人;批捕涉黑、涉毒、涉枪犯罪嫌疑人918人,起诉1252人。

  相关新闻 13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3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查办工程建设、城镇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职务犯罪56人,商业贿赂犯罪70人。查办国企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41人。如青岛电度表厂总经理、董事长李显明利欲熏心,中饱私囊,恶意经营,导致企业严重亏损、停产,职工失业,被依法查处,并积极追缴被其隐匿转移的企业资产。

  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32人。依法立查了市北区法院原院长王志平、李沧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黄磊等13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件。

  此外,依法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职务犯罪38人。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检测站原站长何鹏飞等3人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为上海市462辆机动车违规办理了挂牌手续,严重扰乱了车辆管理秩序,被依法查处。

  (本报记者 蓝娜娜)

  (原标题:4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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