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本周,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这个也被我们称为汽车三包的规定,历经的八年的制定和讨论,终于正式发布了。专家在仔细分析了三包规定之后,发现对于违反规定的各种行为的处罚最高额度就是3万元,一些专家和消费者认为处罚金额较低,对于汽车生产商、销售商、修理商的约束力度比较有限。《每周质量报告》1月20日播出《聚焦汽车三包》
【演播室】
共同打造高质量的生活,欢迎收看《每周质量报告》。本周,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这个也被我们称为汽车三包的规定,历经的八年的制定和讨论,终于正式发布了,并将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现在有私家车的家庭是越来越多了,汽车对于人们生活的影响也是越来越大了,汽车三包规定发布之后,会给消费者买车、修车带来哪些好处,车主一旦遇到汽车质量纠纷是否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呢?今天我们就来关注新发布的汽车三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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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汽车三包规定,规定将从今年的10月1日起实施。
按照新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在新规中首次对于家用汽车产品退货和换货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汽车三包规定中还规定,在汽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在支付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之后,选择更换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此外,除去一些特殊情况,在汽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同期】中国质量协会秘书长助理 樊天顺
那么尽管现在规定主要部件,或者是严重有安全隐患的故障,发生两次以上,两次就符合退车条件了。但是这方面肯定不同的,站在不同的立场,比如说销售商、生产商和消费者他们肯定会有不同的理解。这可能将来也是实施过程中一个难点问题,究竟什么样的问题,两次必须要退车了,或者说达到退车这种条件了,法定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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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问题原因和责任认定的难题,新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也作为重点问题加以考虑,规定的第七章争议的处理,就是专门应对这一问题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以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汽车三包规定中还规定: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为争议处理提供技术咨询;经争议双方同意,可以选择技术咨询人员参与争议处理。
【同期】律师 冒晓光
设立了这种专业人员的咨询库,使消费者可以有一个救济的渠道,去请到相应的专业的人士来提供专业的技术方面的支持,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这种恶意主张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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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汽车产品本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导致车主和汽车经销商、生产商、修理商的博弈过程中处于完全的弱势地位,很多车主都希望汽车三包规定出台之后,能够加强对汽车经销商、生产商的约束力度,让消费者维权变得容易一些。
上海顾先生的车是2012年7月刚刚购买的,顾先生的车在开了九千多公里的时候出现了发动机漏油的现象。
【同期】上海车主 顾先生
我的问题主要是漏油,发动机这边漏油,在我保养的时候就是发现发动机上面会有油渍,而且是很明显的油渍,比如你看这里,这边是我们的机油加入口,这边是我们的油尺,像这里都不应该是有油渍的地方。还有我旁边的轮带皮带旁边,都是有很明显的油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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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先生多次和4S店取得联系,但是4S店对于造成漏油现象的原因一直都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也没有给出让车主满意的解决方案。
那么如果在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之后,这位车主面临同样的问题,是否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专家分析指出,上海的这位车主购买的新车所遇到的问题,按照汽车三包新规,应被列为包修的范围,除部分易损耗零部件需要特殊对待之外,其他的问题应该由汽车经销商,也就是4S店负责免费维修。至于车主希望的退车或者换车,即使在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之后,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同期】安莱北京汽车技术研究院 阚有波
如果消费者比如不了解这个车的性能,比如有一点毛病就去换车,有一点毛病就去换车,这种情况是不会产生的。因为从法律上来讲规定非常清楚,从三包(规定)上。比如说这里边强调的是什么呢,就是六十天之内,或者三千公里以内,制动(失效)、转向(失效)、比如漏润滑油,或者车身开裂,这几大问题出现,出现问题之后才允许退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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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了上海这位车主的情况,认为即使在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之后,这辆车也不在免费退换的范围之内,至于是否能在支付一定补偿之后进行退换,专家认为还要根据车辆问题原因认定、修理结果等综合因素进行判定。
【同期】安莱北京汽车技术研究院 阚有波
我们刚才通过视频可以看到,这台车漏油是非常非常严重的,从对整车的影响来讲,它一定会影响发动机的寿命。如果按这种漏油的方式的话,按这种漏油的方式,我们通过视频可以分析它有几种可能,第一种可能它的机油的,比如像机油滤芯没有装配好,比如机油的管道出了问题了,那么导致这种漏油。那么另外一种可能呢,比如原来残存的机油,但是我觉得可能是哪儿没有装配好的可能性会更大。那么从整车使用角度来讲,如果发动机始终处于低润滑油润滑状态下来运行的话,那么这个对发动机的影响,磨损的影响,包括发动机早期的寿命都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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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样的问题到底算不算是汽车质量问题,到底属不属于发动机主要零件的质量问题呢?专家认为,还需要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进行更深入地分析才能得出进一步的结论。
也就是说,目前对于车主来说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他们在车辆使用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是否属于质量问题,是否能够按规定享受三包规定中的待遇,出现问题的车辆到底该不该免费维修,到底能不能退车或者换车。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目前我国部分现有的汽车检测和鉴定机构已经开始着手对汽车三包规定作出有针对性的准备,但是一些检测机构的负责人也表示,汽车检测机构检测能力限制,和巨大市场需求还非常不对称,要想完全通过检测来落实三包规定,目前还有难度。
【同期】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赵航
我们也接受政府的委托,我们也接受企业委托,当然也接受个体或者消费者个体的委托。但是要逐步来,就是因为我们检测实验能力也是有限的,我们的管理运营的工作人员也是有限的。如果现在马上完全大面积对消费者开放的话,可能排队要排好长时间才能受理这个情况,所以现在我们逐步来,最终要向消费者开放。
【演播室】
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对于广大车主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汽车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都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在今年10月1日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之后,车主在买车、修车的过程中会有哪些变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正文】
根据中国汽车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201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都突破1900万辆,创历史新高,连续4年蝉联世界第一。而在汽车行业迅猛发展的背后,针对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也在逐年上升,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数据,2011年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受理汽车类投诉近1万7千件,比2010年增长了近20%,投诉量再创新高。
专家提醒计划在汽车三包规定出台之后买车的消费者,在购买家用汽车产品的时候,除了要认真核对车辆清单和备品,保留好购车发票之外,还要认真核对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核对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并要求经销商在三包凭证上填写销售信息。
在汽车三包规定中,对于汽车维修者的义务也作出了新的规定。
我们在对车主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少4S店在检查和维修的过程中,没有将所有的车辆问题明确写在维修单上,而这也给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设置了障碍。
【同期】上海车主 顾先生
记者:你几次去维修,就这一块有没有给你开正常的维修记录?
他们只是给我开的保养记录,上面并没有写漏油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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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新的汽车三包规定中,要求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
【同期】律师 冒晓光
在三包规定之前消费者的车辆出现故障,到4S店或者特约经销商处进行维修,经常出现车辆多次反复维修之后,经销商或者维修商不予出具维修记录,导致了消费者的举证困难。那么三包规定出台后,明确规定了维修者应当出具维修记录。同时消费者有权查阅和复制车辆本身的维修记录,给予了消费者维权时候的取证便利。
【正文】
按照汽车三包规定,修理者如果不按照规定提供书面的修理记录,将会被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专家在仔细分析了三包规定之后,发现对于违反规定的各种行为的处罚最高额度就是3万元,一些专家和消费者认为处罚金额较低,对于汽车生产商、销售商、修理商的约束力度比较有限。
针对这个问题,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汽车三包规定按照法律层级属于部门规章,3万元已经是处罚的上限了。
【同期】】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
这个考虑是两个方面,一个我们规章的立法在处罚的权限上,最高的罚则的上限不超过三万元,这样的处罚力度,显然是比不上法律和行政法规这样的力度,这是一个考虑。第二个考虑,就是我们现在社会,包括我们总局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正在准备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对一个企业来讲,我觉得罚款本身也不是目的,因此,把个别的,有一些企业,违法受到行政处罚,这样的记录纳入到诚信体系来管理,我们认为也是保障三包规定有效实施的一个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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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新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在诸多方面为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但是不少专家也认为,目前三包规定还不够细化,需要出台进一步的配套措施。
【同期】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赵航
由于现在我们的三包(规定),它没有很细的实施细则,没有技术配套的细则,所以是很笼统的。所以现在实际三包执行起来,实施起来,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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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汽车三包规定的配套措施和更为细化的实施细则正在加紧研究和制定过程当中,并将尽快出台,以保证汽车三包规定更好地发回其应有的作用,更好地保护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
【演播室】
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对于汽车生产者、销售者和维修者来说,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使得他们的责任和义务有了更明确的规定,也有了更严格的约束。但是专家也指出,目前还需要一些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才能更好地保障汽车三包规定的效果,有一些老大难的问题,比如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还需要专业检测机构和专业队伍的建立和完善才能解决。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才是一个开始,希望相关部门不断完善这一规定,不断加强配套措施,让汽车三包真正成为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伞。好,感谢收看《每周质量报告》,下周同一时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