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何光) 近日,济南公安局副局长程绍春被爆坐拥16栋楼,对比“房叔”、“房嫂”网友将其戏称为“房祖宗”。
昨日,济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回应称,被爆料楼房实为民警宿舍,由民警个人出资购房,当事人程绍春亦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称,自己仅购得其中一套房。
网爆
“房祖宗”违法购16栋楼,曾赠村支书轿车
“济南市历城区原公安分局局长程绍春爆有16栋楼……他不是几套房,而是16栋楼。”1月22日下午,网友“萧山君子”的一条微博引爆网络舆论,短短2天被转发36000余次。评论近8000条。
而此条微博原帖内容早在2011年1月9日就已出现在微博上,首发网友名为“狼头长啸”,但该微博并未引起网友关注,截至昨晚6时,仅收到一条评论。
原帖内容除称程绍春违法购买16栋楼盘外,还强调程曾向卖房方负责人田庄村村委书记杨继军赠送了一辆轿车,并称该楼属于违章建筑,公安局的购买涉嫌违法。
另据媒体调查,这16栋楼所处的田园山庄楼盘项目违规占地数百亩,2005年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曾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对非法用地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处以共计465976元罚款,并申请法院对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强制拆除。
回应
16栋楼是民警宿舍,局长只购得一套
昨日,济南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教育室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称,经调查网帖称程绍春向当时村支书赠送小轿车事件并不属实。“在别人那买了房还要给别人送车?想一想都不可能嘛”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程绍春坐拥16栋楼的说法也不实。
昨日济南公安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网传“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原局长程绍春有16栋楼”一事不属实,网传的小区非程绍春个人拥有,而是历城公安分局。2005年5月,历城公安分局为解决民警住房问题,在港沟镇田庄村由民警个人出资购房。
记者发现,网帖中提及的程绍春现已升任济南市公安局常委、副局长,程绍春本人亦在昨日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楼房是2005年由分局民警自愿个人出资购买,408人购买了11栋共408套房。其中,程本人购得1套。购房民警直接与田庄村委会签订购房协议并各自支付房款。
对于楼盘的违法违章情况,济南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称“与之相关情况,纪委早已介入调查,但不方便现在公布调查结果”。需要向领导确定是否方便向媒体公布后,才能给出答复。
(原标题:济南公安:副局长拥16栋楼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