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山西“房媳”北京户口不违规

2013年01月29日15:55  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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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回应山西运城纪委干部双户口事件。 北京警方回应山西运城纪委干部双户口事件。

  北京警方今日回应山西运城纪委干部张彦双户口事件,称其在北京办理落户时材料齐全,程序不违规。以下为通报要点:

  1、张彦入户材料和程序不违规;

  2、张彦2005年在顺义投资并买房获北京小城镇户口;

  3、张彦2012年将户口迁入中关村;

  4、张彦进京审批材料齐全,包括运城市社保局颁发的失业证复印件;

  5、张彦户口进京后生下二胎,二胎的北京户籍也符合北京户籍管理规定;

  北京市公安局通报全文如下:

  针对媒体反映“山西运城一女干部张彦同时有北京和山西两个身份证”的情况,北京市公安局高度 重视,立即就此事展开调查。

  经查,张彦(女,身份证前14位14010219800716,籍贯及出生地均登记为山西省运城市),于2005 年在顺义区杨镇投资小城镇并购房,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郊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城镇户口 管理的相关规定,经杨镇镇政府和顺义区政府审批同意,并由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 于2006年持山西省运城市东城派出所《户口迁移证》在杨镇派出所办理了我市小城镇户口。2012年,按照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市内户口迁移的规定,张彦将户口迁入海淀区中关村。经对张彦当时申请入户及迁移材料和程序进行再次审核,其进京审批材料齐全,既有全家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山西省运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其颁发的失业证复印件,还有其在我市投资的协议、验资报告、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未发现有不符合我市户籍管理规定情形。

  张彦在户口迁入北京后生育第二个子女,办理出生登记时持有顺义计生部门开具的处罚收费票据和出生证明,初步判定其第二个子女的北京户籍也符合我市户籍管理规定。

  相关新闻:什么是北京小城镇购房入户政策

  2013年1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所谓山西“房媳”双户口事件,称“房媳”张彦2005年在顺义投资并买房获北京小城镇户口。那么什么是北京小城镇购房入户政策呢?

  这一政策1995年启动,1997年扩大到北京33个小城镇、14个卫星城。外地人只要在指定小城镇现金投资50万,再在指定小区买两居室以上房子并交建设基金,可最多办一家4口的户口。此政策已于2005年底停办。

  先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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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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