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12省份城镇居民收入跑输GDP

2013年01月31日02:04  经济参考报

  □记者 方烨 实习生 张祎

  截至记者发稿,已经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G D P)数据,其中24个省(区市)发布了去年的城镇居民收入数据。根据《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扣除物价因素后,城镇居民收入实际同比增长速度高于和低于当地G D P增速的各占一半;尽管年初各地普遍提出了今年收入增长要超过G D P的目标,但是经济学者对这些预期目标能否实现并不乐观。他们认为,要保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关键还要尽快启动收入分配改革。

  通过《经济参考报》记者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数据的汇总可以发现,2012年尽管我国经济同比仅增长了7.8%,为本世纪以来首次“破八”,但是省域经济的发展仍然取得了众多阶段性成果。比如说江苏和山东的全省G D P均首次突破5万亿元大关,和广东一起构成了5万亿元的第一梯队;河南G D P首次突破3万亿元大关,与浙江一起构成3万亿元的第二梯队;湖北、湖南和上海G D P首次突破2万亿元大关,与河北、辽宁、四川一起构成了2万亿元的第三梯队;云南G D P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成为全国第24个“万亿俱乐部”成员。此外,2012年除了原先的京津沪3个直辖市以外,又有江苏、浙江、内蒙古3个省区的人均G D P超过了10000美元大关。

  但是与经济增长相比,居民收入的增长情况就要黯淡许多。从已经公布的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看,扣除价格因素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只有新疆、江苏、福建、山西、青海、河北、山东、海南、辽宁、广东、浙江、上海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了当地的G D P增速,另有重庆、陕西、湖南、安徽、江西、四川、宁夏、湖北、云南、天津、河南、北京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跑输了G D P。如果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来衡量的话,共计有河南、广东、浙江、上海、北京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增速低于9.6%的全国平均增长。

  如果从绝对量考察,则只有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江苏、天津、福建、山东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的24565元,其中上海居民人均收入最高,达到40188元,北京、浙江、广东也都超过了30000元,但是也有江西、宁夏、青海3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及20000元。

  对比来看,还有一些省份的经济增长情况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呈反向关系,比如说天津。到2012年,天津已经连续3年G D P增速位居全国之首,连续5年名列三甲,但该市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三年逐年下降,由2010年的13.5%到2011年的10.8%再到2012年的10.1%。2012年,天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低于G D P增速3.7个百分点,差距之大暂居全国之首。再比如说云南。2011年云南的G D P为8750亿元,该省自己预计的2012年G D P增速为12%左右,前三季度实际增速为12.6%。在去年四季度,许多经济学者都认为,云南成功跨越“万亿”门槛的时点将在2013年。但是最终,2012年云南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0309.8亿元,比上年增长13%,高于全国5.2个百分点,增长速度列全国第4位,西部第2位。13%也是1979年以来云南第二高的增长速度。但与此同时,2012年云南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为10.2%,与G D P增速之差达到2.8个百分点。

  “随着政府对民生的重视,对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视,对拉动内需的重视,如何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成为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要任务。很多地方都将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地方G D P增速作为发展目标之一,这显然是鼓舞人心的。但是,从当前的状况来看能够真正实现的省份可能不会太多。”国家信息中心副研究员邹士年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众所周知,收入的增长一方面与经济发展有关,另一方面与收入分配制度密切相关。2013年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乏力,国内制造业景气度依然不足,房地产调控继续从紧,国内经济增长的缓慢必然影响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这些中低收入人群缺乏足够的财产性收入,仅靠工资性收入很难实现收入的较快增长。而对于财政转移性收入,在当前G D P增速放慢,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下降,制造业依然不够乐观的背景下,很难会有较大程度的攀升。

  汇丰银行宏观经济分析师孙珺玮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为了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面临事权与财权不相匹配的矛盾。在过去一年经济放缓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下,一些地方政府面临更大的财政压力,要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保持同步或者是更快的增长面临诸多困难“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从根本上涉及到收入分配改革,也就是如何平衡政府、企业与家庭部门的收入分配关系。如果居民收入的增长快于G D P的增长,意味着居民享有更大份额的收益,而其他两部门所占份额将下降。过去十年,政府部门的财政收入与企业盈余占G D P的比重稳步上升,而劳动者收入占G D P之比从2000年的51%降至2011年的45%。现在是时候让劳动者收入占比回归到更合理水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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