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刑警被曝拥2个身份证遭调查

2013年02月08日02:39  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张太凌)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田少鲜,日前被曝出双重身份,除有真实姓名的身份证,另一姓名“田焯明”则出现在其父田景丰所经营制药公司的“出资者名称”中。咸阳市公安局昨日表示已就此进行调查。

  “田焯明”现身为股东

  在网上所附的证据中,包括一张签发于2002年3月11日,有效期为20年的股东身份证明。证明中的股东姓名为“田焯明”,1976年出生,附有“田焯明”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私章,并经咸阳市工商局盖章确认。

  在另外一张“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上,“田焯明”在陕西景丰制药公司出资139万,所占比例为29.9%,另外两名出资人田景丰和田少库出资比例分别为52.2%和23.9%。

  “照片上绝对是一个人,见过田少鲜的人都能认出来。”举报人之一闫国栋告诉记者,自己长期给田家打工,自己和田少鲜甚至可以说是好朋友关系。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田少鲜,但电话关机。田少鲜的父亲田景丰则表示,对儿子身份证的情况并不知情,举报者与自己打过官司。

  咸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工作人员昨日表示,由于是网上刚有的(举报),对此事还需经过一些调查,会适时公布。

  举报者曾遭拖欠工程款

  闫国栋说,2004年起双方发生纠纷,闫国栋给景丰制药盖厂房,对方拖欠工程款。

  闫国栋称,总共170万的工程款,最后还有32.5万元没有结清,其中有垫付材料款,但主要是工人的工资。

  据介绍,此后对方协商并经过法院诉讼,但因对方反诉“延误工期”而被冲抵,另一举报人权康虎是原咸阳礼泉县建筑公司的一位项目经理,也与田家发生了工程款纠纷,经过判决胜诉后一直未得到执行。

  闫国栋说,在执行过程中权康虎为了解对方财产情况,去工商局调取了景丰公司的财产情况,发现股东中有一个人是“田焯明”,而他则认出“田焯明”的身份证上是田少鲜的照片。

(原标题:咸阳一刑警被曝两个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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