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方称市民携水果刀被拘3日案无过错

2013年02月21日19:02  新华视点

  针对郑州男子因携水果刀被拘一事,郑州警方回应:一、该男子携带的是弹簧刀,属管制刀具;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可处五日以下拘留;三、该男子携带管制刀具现身郑州市客运南站,时逢春运,这里又是案件高发区,警方处罚并无不妥。记者李丽静

(原标题:郑州警方回应:携带管制刀具出现在公共场所被拘警方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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