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2月25日电(记者程士华)多次尾随单身女性伺机持刀捅刺,先后共抢劫7400多元,且作案后割刺受害人颈部杀害一人。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对该市系列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周子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2012年4月1日上午,周子健在淮南市大通区轴瓦厂家属院附近,持刀捅刺侯某颜面部及双手,抢走挎包、现金、手机等。逃离现场后,周子健又返回现场,持刀向已严重受伤的侯某颈项部连续割刺,致侯某当场死亡。另外,周子健还先后于2011年12月19日、2012年3月3日、3月24日,以挎包单身女性为目标,在淮南市田家庵区香港街、前锋新村、杏林小区等地,伺机持刀捅刺女性面部,实施多起抢劫犯罪。
法院认为,周子健持刀捅刺多名被害人头、面部等要害部位,且在抢劫作案后又以残忍手段杀害一名被害人,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遂依法一审宣判,周子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犯抢劫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原标题:安徽淮南系列抢劫杀人案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