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民黄女士向本台新闻热线025-96110反映,春节前几天,她的母亲路过无锡监狱外墙道路时,被坠落的行道树树枝砸成重伤,后经医院的全力抢救,保住了性命,但目前面临后遗症和缺钱治疗的局面。对此修剪树木的工人表示他们已经赔不起了,而树木产权单位无锡监狱,在记者联系采访数天后,仍表示采访未获省局审批,无法回应记者的采访要求。
2月2号早上8点多钟,51岁的张安云骑着电动车出门上班,路过无锡市监狱外墙路段时发生了意外,监狱方面正在修剪的树木截枝将张女士当场砸倒在地,随后修剪树木的工人把张女士送往医院紧急抢救。
2月21号,记者来到无锡101医院探望伤者,此时头裹着白色纱布的张安云躺在病床上已经快20天了,鼻腔里还接着氧气管,面部浮肿,她的女儿黄女士说,现在妈妈不认识家人了:“做了个开颅手术,拿掉15公分一片头盖骨,右侧都拿掉了,之前在重症监护室呆了十几天的时间,前段时间才脱离生病危险,现在还没有清醒,处于神智不清的状态,医生说有一点精神状况,认不出我们,医生说慢慢在恢复,但因为腰部和胸腔都还有骨折,所以说等她头部缓和下,腰部还要开刀。”
张安云的丈夫老黄告诉记者,现在妻子后续的手术急需治疗费用,而肇事的苗木工人拿出了7万块钱后就表示已经赔不起了,他们只能再向工程委托方无锡监狱寻求救命钱,监狱方拿出了5万块钱,并要求家属打了借条:“向监狱借了5万块钱打了借条。我出面来问你借不肯,他说跟你没关系,我说你们搞这个工程砸到了我家人,怎么能说跟我没关系呢?我就想不通了,我个人认为,无锡监狱这个工程,你把我的人砸坏了,然后你跟具体操作的人怎么弄,今后法律上你去认责,至少你作为一级组织,你先出钱把医药费弄出来拉。”
采访当天,记者与伤者家属一起找到肇事的苗木工人张仲良夫妇,张仲良说,因为高大的香樟树触碰到监狱外墙的电网,出于安全考虑,无锡监狱委托他们进行监狱外围的树木修剪,但没想到意外的发生,在拿出了7万块钱后,他们再也无力赔偿了,老张认为监狱方对此事也要负责:
张仲良:“肯定要的,因果关系是他大呀,如果是正规单位的不应该请我没有资质的人来搞的,他要找正规公司应该委托园林局去搞了对不对,他犯的错就是在这个上面。”
记者:“你也没注册公司?”
张仲良:“没有公司,就是干点苦力钱。”
记者:“当时有没有跟城管园林报批手续?”
张仲良:“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
这对中年夫妻表示,从2009年开始他们接手了一家正规绿化养护公司外包的活,在无锡监狱内部进行苗木松土、喷洒农药等小型养护作业,不过修剪监狱外围的高大树木与日常的养护是两回事,这是无锡监狱相关工作人员直接包给他们私人的活,与正规绿化公司没有关系,而且修剪如此高大树木他们是头一回。张仲良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自己当初与监狱方签署的苗木修剪合同,记者看到这份合同就是一张保证书复印件,上面明确写明张仲良对于苗木修剪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不过张仲良说,他只是在这份保证书上签了姓名,按了手印儿,对于原件内容他已经记不清了,出事以后,他也始终未见到原件。
《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伐、截干,确需移伐、截干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相关绿化部门也应当对单位门前责任地段绿化管理和保护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对此,无锡市北塘区北大街街道城管科范科长表示,无锡监狱地段属于北大街街道,但是西围墙外侧属于该街道与黄巷街道的分界处,肇事的香樟树不在他们的管辖路段范围内:“不是我们北大街街道,是黄巷街道的。”
采访的第二天上午,黄巷街道城管科叶科长来到事故现场办工,在查看过被修剪的树木后他确认这是截干行为,不过该路段也不属于黄巷街道的管辖范围:
记者:“这个截掉的是不是属于树干?”
叶科长:“是树干。”
记者:“按照地方法律法规要跟属地园林绿化部门报批吧?”
叶科长:“应该是这样的”
记者:“他这种行为要进行报批?”
叶科长:“是的,这一条(路)都不是我们(管辖)了。”
至此,问题较为清楚,肇事工人称无锡监狱在未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备案的情况下委托私人修剪树木,而无资质的工人在锯树过程中,因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导致截枝将市民砸成重伤。
随后,记者与伤者家属一起来到无锡市监狱想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协商处理办法。监狱法制科陶科长以及办公室朱主任共同接待了记者,在复印了记者的相关证件并让记者提交了采访提纲后,陶科长表示,他们需要请示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在获得省局同意后,监狱方才能接受采访,不过从2月22号到2月25号,经过两个工作日及一个双休日,无锡市监狱方表示,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仍未批准无锡监狱接受采访。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原标题:无锡监狱剪树砸伤市民 伤者缺钱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