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称严控以人查房有违物权法精神

2013年03月04日23:14  正义网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接受采访。 杨柳 摄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接受采访。 杨柳 摄

  正义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杨柳 )一些地方自去年以来出台严控“以人查房”规定,引起舆论哗然,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认为,出台查阅房产的限制性规定是违背物权法精神的。

  据了解,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际上,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到现在都没有出台,然而这并不代表物权法否认房产信息公开。

  韩德云代表认为,“但是房产信息如何披露、披露范围是多少,这是需要进一步规范的,应该以国家统一的不动产交易登记制度为准,”。他表示,在统一的制度没出来之前,有些地方出台严控“以人查房”的措施,会让老百姓觉得是在保护某些特殊群体的房产,“我觉得这种做法有违物权法精神,出台这些措施的地方政府部门应当尽快修改。”

  同时,韩德云也提到,因为缺乏统一的不动产交易登记制度,目前房产交易手续都非常地方化,交易登记的程序、办法、信息录入等,都显得杂乱无章。他说:“也许由于反腐因素的介入,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务院尽快制定不动产交易信息登记及披露办法。”

(原标题:人大代表韩德云:严控"以人查房"新规有违物权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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