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副院长:鼓励农村籍公务员退休后回村

2013年03月05日16:17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李东风)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先鹏在全国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鼓励引导从农村出来的公务员退休后返回农村,户口可随转,可不随转,由其自定。可在父母去世后继续承包父母的责任田、责任地,直至承包期满。

  夏先鹏委员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乡村,既离不开资金支持,也离不开智力扶持。当前,农村空心化严重,农村人才和青壮年劳力流向城市,有的地方土地抛荒,还有些地方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如何把农村建设得更好,需要一批高素质的带头人,解决农村缺人才、缺智力的问题,建议鼓励引导从农村参加工作的公务员退休后(乡贤)返回农村定居,参与农村治理,完善农村治理结构。为了吸引退休公务员回乡定居,必须出台一定的优惠政策。建议回村公务员可享受除经济利益外的其他村民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原在城市的各种待遇如医保、社保等保持不变;国家有关部门可就这一建议进行调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

(原标题:夏先鹏委员:鼓励农村籍公务员退休后返回农村)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