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中社网记者:
谢谢主持人,部长好,我是来自中国社会报、中社网的记者,我有一个关于低保的问题。目前,我国低保制度已实行城乡全覆盖、惠及7400多万低保对象,但是我们也看到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出现了“关系保”、“人情保”、“搭车保”、“骗保”等问题,对此我们将如何去解决?谢谢。
李立国:
从1997年我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到2007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还有2003年到2005年先后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近些年民政部门在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可以说我国已经基本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正像刚才这位记者所说,城乡已经有效的保障了7400多万人的基本生活,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去年支出社会救助资金的总量达到1300多亿元。这么多的受益人口、这么大量的救助资金,通过民政系统,尤其是基层民政部门和低保经办机构以及城乡社区、村居委会干部的配合,运用金融机构的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到每一个困难群众手中,反映出了我国政府工作的效能,其中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
但同时,我们也正视在低保政策实施和低保管理服务工作中,确实存在着少量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和“骗保”现象。根据去年上半年国家审计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5万多专业人员进行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所发布的审计报告所反映,我国低保工作的误差率是4%,这在国际社会的比较中是很低的。但即便是这样,我们也要正视问题,看到差距,做好改进和加强工作。
民政部会同中农办、财政部等部门,近两年对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对低保对象的核定工作情况、对低保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情况进了专项调查。在调查基础上,提请国务院于去年9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这个《意见》为依据,民政部又制定和下发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来进一步解决存在的“错保”和“关系保”等问题。按照国务院的文件和民政部制定的办法,我们在防止漏洞、加强管理服务上主要有这样一些措施。一是低保家庭可以直接向乡镇和街道提出低保申请,乡镇和街道受理后,对申请对象要逐一调查核实,并组织民主评议。城乡社区、村居委会也要协助进行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二是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低保对象,要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来进行入户调查,审批后在政务大厅和对象所在的社区长期公示,接受监督。这两条措施应该说是关键的基础性工作。三是建立和畅通反映与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和投诉,及时调查、解决。四是对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实行备案制度,要单独进行审核,以利于从制度上和操作上防止“人情保”“关系保”。五是从2009年开始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要将低保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信息提交车辆、证券、储蓄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经过比对审定低保对象。通过现代信息化手段与传统入户调查、邻里求证这样的传统手段相结合,我们对加强和改进低保管理工作是有信心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