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批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733票赞成

2013年03月17日09:18  人民网

  张德江]: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表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09:11][张德江]: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草案表决稿已经印发。[09:11][张德江]: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09:11][工作人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09:11][工作人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受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充分肯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09:14][工作人员]:会议要求,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的贡献!宣读完毕。[09:15][张德江]: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09:15][张德江]: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09:15][工作人员]:赞成2733票,反对150票,弃权61票。宣读完毕。[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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