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要保障人们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

2013年03月17日11:36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7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胜利闭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日报和人民网记者:很多人都认为,新一届政府所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那么,我想请问总理,您的施政目标是什么?您打算首先去解决的主要问题又是什么?

  李克强:第一,还是持续发展经济。可以料想,未来中国经济环境依然是严峻复杂,我们要居安思危,也要处变不惊,保持经济持续增长,防范通货膨胀,控制潜在风险,使中国经济不发生大的波动。

  第二,是不断改善民生。也就是说要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持续地扩大中等收入的群体。

  如果说政府也是民生政府的话,就要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来编织一张覆盖全民的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其中包括义务教育、医疗、养老保险、住房等,努力逐步把短板补上。还要坚守网底不破,通过完善低保、大病救助等制度,兜住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这些人如果陷入生存的窘境,很容易冲击社会的道德和心理底线,所以政府要尽力,并且调动社会的力量,保障人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

  第三,是要促进社会公正。公正是社会创造活力的源泉,也是提高人民满意度的一杆秤,政府理应是社会公正的守护者。

  解决这三个问题,也可以说是实现三项任务,还需要有三大保障。一是建设创新政府,依靠改革开放使经济社会充满活力;二是建设廉洁政府,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效率;三是建设法治政府,这尤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原标题:最动情回答:政府要尽力并调动社会力量 保障人们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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