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3名女子散布H7N9疫情谣言被拘留

2013年04月18日17:21  西部网

  4月18日,榆林市横山县、榆阳区、府谷县的3名女子因利用微博、百度贴吧、 QQ群散布H7N9禽流感疫情谣言,分别被横山、榆阳和府谷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4月17日15时46分,新浪微博用户“茆世林1944 ”在其个人微博发布“今天凌晨2013年4月16日2点25分报道,我市医学附属医院经过专家确诊,章雄英已经成为我市第一列H7N9病毒患者,病情是关于来自个人饮食问题,经专家确诊是患者饮食泡椒凤爪中含有大量的H7N9病毒,本患者已经被我院安全隔离,别吃这些外地出产的东西了”的微博信息。随后,榆阳区网名为“@榆林”的网民在“榆林人不知榆林的事”QQ群里发布类似信息,府谷县网名为“李书亭”的网民在“百度贴吧”发布上述帖子。

  有关部门发现此类信息后,经向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核实,榆林市近期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上述信息属编造的虚假信息。市公安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展开调查。经审查,新浪微博用户名为“茆世林1944 ”的茆某,女,生于1994年11月,横山人,某中学学生。网名为“@榆林”的叶某,女,生于1983年5月,榆阳区人,某公司职员。网名为“李书亭”的李某,女,生于1993年5月,府谷人,个体户。3人均承认发布H7N9禽流感虚假信息的事实,并对自己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茆某、叶某、李某因涉嫌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分别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据了解,国家对H7N9禽流感疫情实施通报制度,请广大市民关注权威媒体关于疫情的发布,切勿轻信、传播此类不实谣言,更勿编造虚假信息。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部门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依法处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中“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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