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冤案叔侄各获赔110余万元后称:不想拿赔偿 买套房就没了

2013年05月22日03:49  东方今报

  20日,记者从浙江省高院获悉,5月17日,浙江省高院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张高平叔侄称也是20日这天才知道这个结果,表示很无奈,称不想去拿这笔赔偿,将继续与律师商量。

  接受电话采访,张高平一遍遍重复着同样的几句话:“我有什么满意不满意,我满意又怎么样,不满意又能怎么样?我不关心这个,现在关心的是找工作。”

  “十年冤案,回家连房子都破败了,如今连房子都没得住。”张高平说,再说100多万能干什么,买一套房子就没有了,对这一赔偿结果,他会与律师商量后再说。

  ■ 聚焦办案人

  “女神探”仍在当大队长

  2003年杭州“5·19”奸杀案发生后,以聂海芬为首的杭州警方办案人员在没有物证和目击证人的情况下,通过“突审”张氏叔侄,获得了该案“无懈可击”的“铁证”。日前,浙江已成立调查组,彻查聂海芬等涉案人员。不过,在杭州的公安系统,不少人对聂海芬抱以肯定态度。据《南方周末》上周四报道,聂海芬现在的职务仍是大队长,依然在一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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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浙江冤案叔侄各获赔110余万元后称:不想拿赔偿 买套房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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