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5日电 今日上午9时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上诉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的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
上诉人王书金提出的自首问题,在第一次开庭时已经审理,合议庭决定此次开庭只对上诉人王书金提出的供述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构成重大立功的上诉理由进行审理。
王书金上诉供述其在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构成重大立功的理由涉及两部分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因强奸涉及个人隐私,对此部分事实依法不公开审理;对涉及故意杀人事实部分,依法公开审理。
辩护人发表意见认为: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可以认定应该是王书金所为。
(原标题:辩护人认为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系王书金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