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转机

2013年07月22日16:51  中国新闻周刊

  二审转机

  从2007年上诉,到再次回到公众视野时,王书金已46岁,离一审判决已过去6年。

  2013年6月17日下午,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接到一个电话,致电者是王案二审的主审法官刘志廷。除了告知朱爱民王案将在6月下旬再次开庭,刘志廷还说,“你可以会见王书金,他在磁县看守所。”

  朱爱民有些疑惑,两个半月前,他还去过王书金2007年的羁押地广平县看守所,发现人早被转走。

  两三天后,朱爱民得到确切消息:6月25日上午9点,河北高院主持的王案二审将在邯郸中院进行。“之前网上有人说王书金被毙了,现在看来,他还活得好好的。”朱爱民有些欣慰。

  6月24日一大早,朱爱民与王的另一辩护律师彭思源从邯郸市区出发,打车直奔数十公里外的磁县看守所。磁县看守所离县城不远,紧邻磁县拘留所。门前冷清,平均个把钟头才会有车辆、人员出入。

  律师在大门口将证件登记后,一位工作人员向内通报。出来时,他语气生硬:今天省厅来人检查,不允许律师会见。朱爱民拨通了刘志廷的手机。听说会见遇阻,刘马上协调。最终朱爱民见到了已6年多未见的“当事人”王书金。

  “我坚持认罪”

  “还认识我吗?”见面后,朱爱民第一句话便问。

  “咋不认识呢,认识,认识。”6年不见,王书金白了、胖了,精神不错。虽然王的口音依然很重,但与初识时相比,朱爱民现在不用翻译,也能听懂王书金河南腔的河北方言。针对外面流传关于王书金迫于压力将要翻供的消息,律师迫不及待地向他求证。王书金说:“我坚持原来的上诉意见,坚持认罪。”

  随后,王书金讲述了这几年他在看守所的情况:早在2012年1月17日就从广平看守所转移到顺平看守所。一个多月后,河北省某联合调查组又将他押往石家庄远郊并停留半月。王书金虽叫不上来那里的地名,却记得多年前曾在此打工。对于那半个月,他至今说不清羁押地究竟是不是个看守所。此后,他又转入河北省某看守所,停留四五个月。最终在2012年7月16日,来到现在的磁县。听说4月初朱爱民到广平找过自己,王书金反问:你还到那去找我啊?我早就不在那儿了。

  朱爱民透露,在流转期间,有人告诉王书金,律师借你出名了,早就不管你了。王书金不仅不当真,还出言反驳:“我是死刑犯,就算律师真不管了,政府也得再给我找个律师。有话,我只跟律师说。”

  此后的多次会见,谈话的重点逐渐转向案情。针对6月25日检方在庭上提出的4点质疑,律师与王书金一一核实。然而就像王在庭上多次表示的那样,事隔19年,有些事情实在想不起来,不可能清晰作答。

  会见的很多内容,王书金在后来的庭上都没有说。在作案时间上,王书金说自己当时没有手表,不知道确切时刻。只记得那天下午工地上没什么活,做案后回到工棚时,工友们有的在睡觉,有的躺在床上。至于受害者的尸长,王书金表示从不清楚。他告诉彭思源,自己是2005年被抓后才第一次在看守所里量了身高,此前,他对身高并无明确概念。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常林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尸长并不等于死者生前身高,“测量时,稍微摆一下姿势,就可能影响尸体长度。”

  事实上,与普通强奸犯在狱中常受歧视、羞辱不同,王书金在那间9人的囚室中待遇不错。不算同室犯人,看守所里能与王书金直接对话的只有三人:除了磁县公安局局长外,就是磁县看守所的所长和医生。在饮食方面,王书金也受到特殊照顾。有人关照,王书金想吃什么就直接向所长反映,基本都给满足。前不久,他还吃过喜欢的方便面。而今年春天,王被发现患有糖尿病后一度到医院治疗,病情稳定后才转回看守所。对于这些特殊待遇,王书金很满足。他自称无论广平还是磁县,只要是在看守所,就过得挺好。

  开庭

  2013年6月25日,邯郸异常燥热。毒辣的阳光下,不少行人手遮凉棚挡住眼睛。

  早上8点出头,邯郸中院附近出现了数十名警察,法院西边200米的路口开始限行。当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出现在法院门口时,守候在一旁的媒体蜂拥而上。

  前一天中午,张焕枝带着6名亲友从鹿泉赶到邯郸,为了省钱,没坐高铁。下午,一行人直奔邯郸中院申请旁听。说明来意后没多久,一名工作人员拿着几个旁听证走了出来。“你们一共来了几个人?”“7个”,张焕枝答。“给你们4张旁听证,你和女婿一人一个,剩下两个给村长和书记。”接过旁听证,张焕枝皱起了眉头:我又没说来的都是哪些人。

  从法院西门只能走进西翼的侧楼,楼与院墙间南北各有一扇铁门,全部锁死。侧楼上下六层,外人只能走到第四层。四层楼里,每层都在通往正面主楼的过道上设置了一道必须输入密码或刷卡才能进入的铁门。无法进场的媒体,只能在这个有限的区域内活动,一旦走出西门外的胡同,就别想再进来。王书金案被安排在主楼一层的审判庭,内有旁听席9排,每排24人。

  9点整,案件准时开庭,五六架摄像机对准不同方位,几名摄影记者扛着镜头不时穿梭。除普通法警外,现场还有若干手持盾牌警棍、身穿迷彩的武警。据朱爱民回忆,受害人家属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

  王书金身穿有领子的浅色短袖T恤、浅黄色马甲、黑色长裤走了进来。与6年前相比,他的确胖了很多,头发短得几乎贴在头皮上,发际线也有所后移。不熟悉的人,可能已认不出了。

  在陈述上诉理由时,王书金表示,一审认定的3起故意杀人、强奸属自首,应从轻处罚;供述未公诉的玉米地案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律师朱爱民强调,王的供述对聂案起到关键作用,而他多年来实事求是、坚持认罪的态度,也应予以考虑。

  与上次开庭相比,6月25日的庭审给了王书金更多的话语权。当年在法庭上,王书金一提出玉米地案是自己干的,检方就以一审未公诉为由,说他的陈述没有事实依据;合议庭也认为与案件无关,直接驳回。

  “这一次,合议庭的态度和6年前完全不一样了,这是一种进步。”律师彭思源说。

  然而,在检方向王书金询问作案细节时,彭思源感觉有点不对。检方问“你是怎么跺被害人的?是单脚跺的还是双脚跳起来跺的?”王书金答:双脚。“是双脚跳起来跺的?”“对。”检方继续说,“那么你跺被害人的时候,你听没听到被害人的身体发出什么声音?”王书金答:听到了,好像肋条折了。“好像肋骨骨折的声音?”“对。”作为律师,彭思源认为检方提问具有明显的诱导成分,“包括后来对受害者尸长和王书金身高的对比提问,也存在同样问题。”

  在质证阶段,检方拿出现场笔录、法医报告、受害人家属报案笔录、受害人家属证词四份新证,无一例外来自1994年的聂案案卷。此前,两位律师一直暗中合计,如何寻找恰当机会要求检方提供聂案证据。新证一出,朱爱民认为机会来了。

  四份新证被一一打到投影屏上。所有笔录均为手写,花衬衣也以黑白照片的形式投射出来。伴随着证据的展示,检方提出四点质疑:尸体脖颈上缠绕的花衬衣,王书金从未提及;尸体全身未现骨折;王所称的做案时间不符;王所称的受害人身高与尸长不符。

  朱爱民要求把证据拿到眼前仔细分辨,结果发现没有一张是证据原件。在律师要求查看聂案全部证据原件的请求下,合议庭宣布休庭。

  然而,随着审判长法槌“嘭”地一声落下,旁听席上的张焕枝骤然而起,她指着投影屏大喊:“那个证据是假的,那件花上衣是假的!”

  本以为看到聂案原始卷宗遥遥无期的两位律师,当天下午便匆匆打道回府。不料,第二天二人便接到通知:明天下午到河北高院阅卷。

  6月27日,二人乘高铁赶到石家庄,在河北高院12层的办公室里见到了期盼已久的案卷。彭思源记得很清楚,自己以王案二审辩护律师的身份第一次参加庭审时,就明确提出查阅聂卷。6年后,彭思源等来的是一本用鱼尾夹别住大部分页码的卷宗。聂卷依旧犹抱琵琶半遮面。

  朱爱民拿过案卷草草一翻,一共130余页。留给律师的26页,除了现场方位图和几张受害人尸体照片,其余均曾在庭上出示。卷宗泛黄的纸张上不乏岁月痕迹,朱爱民从它陈旧脆弱的外表推测,应该已有太多人查阅过聂案。

  任律师找出再多借口,河北高院坚持将再次开庭的时间定在两周后的7月10日。律师称要想消化所有信息,时间有些紧张。

  再次开庭

  再次开庭,邯郸中院依旧严防死守,如临大敌。只是这一次,邯郸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几位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专程从石家庄赶来,在法院门口撑着伞打出“王书金还是聂树斌”的横幅,一边吸引媒体,一边声援张焕枝。与上次庭审不同,7月10日的法庭里出现了多处空置的旁听席位。尽管法庭辩论依然激烈,但一些听众已经失去了第一次的耐心和兴趣。事后,一位旁听人员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检辩双方均大段引用王书金供述或证人证言,论点并不突出,“听得人直想睡觉”。

  庭审中,朱爱民针对聂案证据提出多处程序瑕疵,并对检方质疑的“跺胸”等问题作出回应。他在辩护词中写道:尸检报告中的“全身未发现明显创口及骨折”,缺乏解剖程序,真实性值得商榷。刑事证据专家常林看过尸检报告后认为,从“胸腹腔各脏器呈糜烂状”这一点看,尸体似乎进行过解剖。“但解剖就应该附上解剖现场的照片。而且报告中确实没有提到胸骨、肋骨是否骨折,尸体解剖究竟做没做、做到什么程度,都不好说。”常林说道。

  至于那件引发各方猜测的关键证据——花上衣,朱爱民认为检方从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人的辨认笔录,因此证据来源存疑。另外,作为物证,检方理应当庭出示衣物原件,而不仅仅是一张照片。

  庭上,两位律师列举了受害人头发长度、自行车车把样式、衣物埋藏地点和方式等一系列细节,试图建立一套独立完整的证据体系,以证明王书金的供述与现场笔录、法医报告等官方结论一致。还有那串取自现场的钥匙,律师认为,不到现场的人不会看到如此细微的证据。

  事实上,这串钥匙正是李树亭坚信王书金才是案件真凶的关键证物。康父曾亲口告诉李树亭,警方抓到聂树斌不久就把钥匙还给了自己。“聂案判决里没提钥匙。如果聂树斌在口供里说过,它就应该被封存,像那辆自行车一样,等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后才发还受害人家属。”李树亭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作为聂案曾经的申诉代理律师,他找到多名最先发现尸体的液压件厂职工核实情况,“他们连牙齿、蛆虫、绿豆蝇这些细节都说了,但谁都没提钥匙。所以不到现场的人,根本不会知道。”

  对此,常林提出自己的看法。“很多细节王书金说得也对,但在花衬衣和跺胸两个关键环节上出了岔子。所以仅从证据角度分析,聂案判决中显示的聂树斌口供,应该比王书金口供更符合现场情况。再有,很重要的一点,王书金信息来源的唯一性确实难以保证。”常林同时指出,目前谁也无法排除聂树斌被刑讯逼供的可能,“如果警方真的对一个人刑讯逼供,那他的口供基本就是对应着证据说出来的。”另外,常林认为聂案卷宗中的法医报告过于简单,“这样的现场一看就是性侵犯罪,但是他们连死者的会阴部、阴道、子宫等部位都没有检查。”

  7月10日,庭审持续三个半小时,因为一并审理了强奸部分,旁听人员被要求中途退场。庭审结束后,张焕枝在女婿的陪伴下走出法庭,面对众多媒体和围观人员,张焕枝想了半天说出几个字:鸡蛋里挑骨头。她不能理解,为什么王书金死乞白赖非要认罪,检方却无论如何不肯答应。

  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检察院本该追诉犯罪,被告才会逃避追究。但在这个案子里,王书金在法庭上费尽心力要求追究他未被追究的犯罪,检察官却千方百计证明那不是被告人所为,真是黑色幽默。”

  庭审后的第二天,彭思源再次驱车来到磁县看守所。那一次,天上飘着雨,几十公里的路,开了近一个半小时。到了看守所,彭思源又苦等一个半钟头,才在非会见时段的午休期间见到王书金。王书金依然认定事情是自己所为,他表示,一旦判决不予认定,还会坚持申诉。“他说,强奸现场肯定会有毛发之类的遗留物,警方如果找不到是要承担后果的”,彭思源转述。

  如今的王书金非常平静,随时等待着可能到来的死亡。他问彭思源:为什么我做的事情,他们一定要找别人?对此,彭思源无法回答,只是在临走时留给王书金三个写好自己地址的信封。“如果他有事,只需要在信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我和朱律师一定会来。”

  不是尾声

  对于王书金案的判决,很多人劝张焕枝别抱太多幻想。她自己也总说,“案子是不是王书金干的,跟我儿子没关系。我只管我儿子,不管他。” 刚得知王书金的存在时,张焕枝对这个可能间接害死儿子的“元凶”恨得不行,然而现在,在她内心深处,甚至对王书金怀有一丝感激。“毕竟,如果他不说,没人知晓儿子的清白。”

  四五年前,孔寨村西侧被挖出一条尚未通水的大河,南北绵延数里,是南水北调工程中的一段。河里挖出的泥土堆积到当年案发的那片玉米地上,将地表抬高了两三米,几乎与过去的液压件厂东墙齐平。现在,那块隆起的土地像梯田一样,依据地势高低被分割成很多块。地里依然有人耕作,在北侧临街的一面,主人还特意安装了一道带锁的小木门。7月初,地里的白薯、花生长出细小的嫩叶,孤零零的几棵玉米排成歪歪扭扭的一排,长到人的肩膀。

  不远处的液压件厂早已改名,成为石家庄市液压有限公司。从前的厂房被贴上了白色的瓷砖,漆成天蓝色的房顶上,立着几个红色的大字:精神康复基地。

  张焕枝每每从这里经过,总忍不住多看几眼。但眼前无非是一条宽大的河道、一片片散乱的农田、一座白色的四层小楼。 ★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康玲玲、侯军、马秀兰、李玉强、郭红梅均为化名。)

  (部分内容,来自于河北省两位不愿具名公安人员及王书金本人的陈述)

  (感谢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马皑教授对本文提供的帮助。)

  (实习生卢樱丹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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