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崔翼琴
晚报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了10个严重违法药品广告,这些广告宣传的功能主治、适用范围超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舒筋活络丸”等10种药品未经审批或篡改广告审批内容擅自在媒体发布广告,违法情节严重,宣传的功能主治、适用范围超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内容,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虚假内容。其中,辽宁华源天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舒筋活络丸(广告标示名称:天通宁、天通宁舒筋活络丸)”,该产品批准的功能主治为 “驱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一般骨节风痛,腰膝酸痛”。广告宣称 “天通宁很快就能让患者下地干活,爬山跑步,腰部的承重和抗压能力比没得腰突前还要强”等。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灵仙跌打片(广告标示名称:灵仙片)”,该产品批准的功能主治为“散风祛湿,活血止痛。用于手足麻痹,时发疼痛,跌打损伤、痛不可忍或瘫痪等症”。广告宣称“风湿病患者服用1大盒就可以完全治愈,3步搞好骨环境,骨病治好不再犯,2大盒治好不复发”。
(原标题:10个违法药品广告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