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生态罚单”开出1.4亿
本报讯(记者郝蕾)今年上半年,我省环保部门开出渭河流域水污染“生态罚单”1.4亿元,其中西安市因渭河干支流污染超标,需缴纳污染补偿款1742万元,宝鸡对辖区各区县开出1亿“罚单”。
>>宝鸡对辖区各区县开出1亿“罚单”
这1.4亿“罚单”中,西安市因渭河干支流污染超标需缴纳补偿款1742万元,咸阳市因渭河干流污染超标需缴纳补偿款540万元。此外渭河干流沿线的宝鸡、咸阳、西安和渭南四市,近年来也执行了面对各区县的渭河水质污染补偿考核,补偿标准由各市具体制定,各区县分界断面也都参与考核,今年上半年,各市共向水质超标的区县开出了1.2亿元“罚单”,其中宝鸡市就对辖区内各区县开出了1亿元。
“生态罚单”是我省3年前为促进渭河治理出台的“重拳”,我省对渭河干流沿线城市制定水质控制目标,以水质监测结果评价各市的污染治理成效,下游城市超标,将向上游城市缴纳补偿。
>>年底才结账 六成治理四成奖励
根据省级的考核标准,渭河水水质COD(化学需氧量)每升超标10毫克以内,每超标1毫克补偿10万元到20万元不等,超标在10毫克以上,每毫克补偿30万元;氨氮含量每升超标在10毫克以内,每毫克补偿5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超标在10毫克以上,每毫克补偿150万元。
2010年,省环保厅首次对地处渭河干流流域内的西安、宝鸡、咸阳3市开出380万元的“罚单”;2011年这3个市又因渭河干支流污染超标,缴纳8990万元补偿款。截至2012年底,省市环保部门已开出1.32亿元的“生态罚单”。
>>启动污染补偿后渭河水质升一级
据悉,今年这1.4亿元的渭河生态补偿金将于年底结账,上缴省财政。我省将拿出补偿金的60%用于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群众饮水安全工程,40%用于奖励水质改善明显的设区市关闭污染企业、开展生态修复等工作。
2010年,渭河尽管消灭了黑臭,但一年大多数时候三分之二的监测断面仍属于劣五类水质,为了进一步推进渭河污染防治工作,陕西也启动了渭河干流水污染补偿办法。到现在,渭河干流在6到9月期间,基本所有断面都能达到四类水质标准,其中宝鸡、杨凌等上游市区能够达到三类水质标准。
(原标题:渭河“生态罚单”开出1.4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