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定于2013年9月17曰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冀中星爆炸一案。检察院指控,2013年7月20日,被告人冀中星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至首都机场并引爆,造成其本人重伤,一民警轻微伤。检察院认为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