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春原统战部副部长拒付私生子抚养费被诉

2013年11月11日04:10  南方都市报

  阳春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被双胞胎私生子告上法庭

  南都讯 记者周松柏 因拒付已协议好的抚养费、教育费,阳春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何昭亮日前被婚外生下的一对双胞胎儿子告上法庭。

  女方举报致副部长被双开

  1994年,已经结婚并生下一个小孩的何昭亮与刚结婚不久的李梅(化名)发生关系。1995年年初,女方生下一对双胞胎男孩。2010年,何昭亮开始支付这两个孩子的抚养费。2012年,两个孩子考入大学。因巨额的学费问题,李梅感觉生活压力陡增。

  此时,何昭亮也临近退休,以收入减少为名,减少两个儿子的抚养费,遭到李梅的强烈拒绝。2012年7月,李梅到阳春市纪委实名举报何昭亮与她婚外生育两个孩子。

  2012年12月,她将何昭亮告上法庭,追讨两个儿子的抚养费。最终双方庭外和解,并签订一份抚养协议书。根据协议,从2013年1月开始,何昭亮需向双胞胎儿子每年支付33000元,直到他们大学毕业。

  今年4月25日,阳春市纪委根据此前李梅的举报,在查实双方关系后,对何昭亮做出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决定。

  “他恨我,连自己儿子都不要了”

  “他恨我,现在连自己儿子都不要了。”昨日,李梅称,因为何昭亮拒绝履行此前签订的协议,不付钱给两个孩子上完大学,孩子面临无钱辍学的窘境。无奈至下,在今年的9月12日,两个孩子将亲生父亲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何昭亮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共计231000元。

  昨日,南都记者获悉,何昭亮被两名婚外儿子告上法庭一案于11月5日上午在阳春市法院开庭审理。当日,何昭亮没有到庭。他的律师庭上解释何昭亮为何不履行抚养协议原因说,两个儿子已年满18岁,再向父亲索要抚养费是不应该的。

  对此,李梅反应激烈,她称,“试问现在大学里的学生,有几个不是父母供养上完大学的;他又不是真没有这个经济能力”。昨日下午,记者向何昭亮本人了解情况,其没有回应。

(原标题:阳春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被双胞胎私生子告上法庭)

(编辑: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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