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等单位行政级别

2013年11月15日19:30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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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11月15日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今日全文播发。

  《决定》提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编辑: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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