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因涉嫌受贿,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戴晓明,站在了成都市中院的被告席上。检方指控,在职期间,戴晓明利用自己多年积累的关系以及在成都金融领域的影响力,非法所得金额高达1214.5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75万港币。面对检方的指控,戴晓明对33笔非法所得中的26笔无异议。该案未当庭宣判,将择日再审。
指控
33笔非法所得金额达1200万
昨日上午10点半,该案在成都中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资料显示,生于1956年的戴晓明,历任成都市青白江区委书记、成都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等职。2009年,戴晓明出任成都工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2年9月,时任成都工投集团董事长的戴晓明被纪检部门带走接受调查。据公诉方称,调查期间戴晓明检举揭发了他人多条违纪违规线索。
昨日的庭审现场,公诉方指控戴晓明因33笔非法所得,涉案金额达1214.5万人民币,其中包括175万港币,涉嫌受贿罪。戴晓明对公诉方指控的33笔非法所得中的26笔款项无争议,但对7笔非法所得表示有异议。戴晓明的辩护律师称,在这7笔款项中,其中5笔是涉及款项性质,应定性为借款性质,不应定性为受贿;另外两笔金额仍有争议。
辩诉
“借”来的钱想还对方不要
公诉方指出,戴晓明利用自己多年积累的政界关系以及在成都金融领域的影响力,为不少企业、公司等做人际“勾兑”。并以借钱的名义,向公司或生意上的“朋友”索要现金,不过有的写了借条,有的没写。随后,他将索要来的现金投资到股票市场以及一些项目上。因股票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且项目也未能及时见到成效,便一直未将“借”来的钱归还给对方。
而在房地产领域,戴晓明凭借宽泛人脉,变相以成都工投旗下公司的名义或个人名义,为多个房地产项目做投融资及风险担保。涉案房地产企业为感谢戴晓明,对其进行贿赂。多项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都表明,戴晓明涉嫌受贿罪。
对于公诉方的指控,戴晓明的辩护律师表示,虽然戴晓明向这些“朋友”借了钱,但大多都写了借条,未及时归还的原因很多。不过要强调的一点,“戴晓明有归还的意识,也曾多次提出要归还对方钱,但因对方一直推脱,所以现金一直未归还。”
“借鸡下蛋”股市亏200万
戴晓明在法庭上说,由于长期分管经济工作,对股市很有研究,后来迷上了炒股。随后,他想到一个主意,用朋友的钱来“借鸡生蛋”,赚了钱后,还给朋友本金,自己获取利润。在2011年前后,由于股市低迷,戴晓明一直无法解套,“借”来的资金也没有还给对方,自己前后在股市上亏损了200万元。
昨日,法庭并未就此案当庭宣判,将择日再审。
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实习记者严维巍
(原标题:被控非法所得1200万 成都工投原董事长戴晓明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