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巡警总队:交通法无闯绿灯概念

2013年12月04日09:54  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苏交轩 记者 王茸)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路口“闯绿灯”要被记6分的消息,昨天,省交巡警总队辟谣,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根本没有“闯绿灯”这个概念,记6分的说法也不成立。

  省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闯绿灯”是民间说法,其实是指车辆经过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通路口,遇有行驶方向路口交通堵塞时,还继续驶入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对于“路口遇有堵塞时未依次等候的”机动车,将处以200元罚款,并记2分。

  交警提示,在路口堵塞时抢行只会增加混乱,让拥堵更加严重。做到不抢行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普遍增强文明意识和礼让意识,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SN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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