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贩婴案原产科主任痛哭致歉(图)

2014年01月07日01:46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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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9时许,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被告人高文平正在做最后陈述 本报记者 张超 摄 昨日上午9时许,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被告人高文平正在做最后陈述 本报记者 张超 摄

   本报渭南讯(记者陈思张超) “我有罪,我向被拐儿童的家属以及社会各界道歉。”昨日上午9时,渭南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产科主任等4人涉嫌失职罪一案,该案未当庭宣判。庭审现场,事发时任产科主任的高文平失声痛哭,鞠躬道歉。

  公诉方建议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考量

  开庭前,4名被告人被法警依次带入庭审现场。上午9时,正式开庭。公诉方经审查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王莉为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姚军民为分管产科的副院长、高文平为产科主任、司欣为产房临时负责人(助产士)。4人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致使张淑侠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此案发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4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公诉方表示,应以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因此对他们提起公诉。公诉方建议,依据此案具体案情,结合庭审现场被告表现,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考量。

  原正、副院长是否失职成辩论焦点

  庭审中,被告人姚军民的辩护律师认为,姚军民在工作中没有严重的失职行为,且能积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可能因他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致使国家利益受损,所以其行为不构成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告人王莉的辩护律师也表示,王莉身为院长期间,能对医院内医务人员进行政策、法律、医德方面的培训与考核,且其行为与张淑侠多次拐卖儿童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而在王莉任职期间,曾带领妇幼保健院获得多项荣誉,自己也获得了不少嘉奖,因此辩护律师认为其失职罪名不成立。

  随后,控辩双方就此展开辩论。公诉人称,姚军民对产科相关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产科日常工作中死婴、弃婴的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置,才导致了多名婴儿被拐卖的结果。

  “被告人王莉在任职期间作出的成绩,我们不能否认,但功不能抵过。”公诉人称,大量证据显示,王莉并未严格履行其职责,对医院内多次违规问题并未处理。王莉若能认真履行职责,张淑侠贩婴案就不会发生。

  针对该院的管理问题,原富平妇幼院产房临时负责人司欣称,自己“负责人”的职务是领导口头任命的,她主要负责排班和医用耗材的领取。医院的规章制度张贴在墙上,有些按照制度办、有些按习惯办,产房交班只是口头交接,在贩婴案出现后才有签字交接的环节。司欣觉得,贩婴案一是因医院内部管理不严;二是因张淑侠是她的领导;三是她自己没有按照规定办事,没有尽到责任。

  原产科主任道歉时身体不住颤抖

  “我有罪,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对不起受害者。”昨日中午1时25分,被告人高文平做最后陈述时情绪突然失控。尽管法官已向其提醒:“被告人注意自己的情绪”,但高文平还是失声痛哭起来。接着,他向审判席方向弯下了腰,身体不住颤抖:“我向受害者和人民道歉。”随后,其余3名被告人也依次作出了最后陈述,并转身面向所有旁听者,鞠躬致歉。被告人王莉哽咽着说:“我向各位受害者、社会各界道歉。恳请法院给予公正的审判。”最后,法庭表示将会认真考虑双方提出的意见,此案将择日宣判。“医者父母心,要求医生不只要有医术,更要有医德。”参会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男子表示,庭审现场辩论虽然激烈,但他认为医院上下若能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贩婴案应该可以避免。 来源:华商报

(原标题:原产科主任痛哭致歉)

(编辑: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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