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酒,40来度,10.8斤,多人共饮;案发时,被告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109mg/ml。
案发3个多月后,2月13日9时,涉嫌醉酒枪杀孕妇的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公安局刑警胡平走上了被告席。与他有关的数据,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第五医院医生在庭审时首次披露。
司法鉴定认为,胡平案发前已达到醉酒程度,但此醉酒状态并非人无法控制无法选择。据此,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判断胡平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枪击案是2013年10月28日深夜发生的。彼时,胡平酒后在平南县大鹏镇老牌螺蛳粉店开枪射击,女店主吴英死亡、其丈夫蔡世勇受伤。3天后,平南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大鹏镇派出所所长等6人被停职。(详见本报2013年11月4日报道《被醉酒刑警击碎的小镇家庭》)
今天的庭审试图还原案发过程。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0月28日,胡平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刑侦大队民警刘华、罗忠政在平南县大鹏派出所调查案件。19时许,胡平与二人到该镇兄弟酒家吃饭喝酒。
两小时后,刘华驾车搭载胡平、罗忠政返回平南县城。途经大鹏镇新塱街时,胡平因醉酒下车,并在街上吵闹。
悲剧发生在22时24分。胡平在“老牌螺蛳粉店”店门前道路上开了一枪,接着闯入店内问是否有奶茶。当店主说没有时,胡平朝天花板开了一枪,接着朝店主蔡世勇、吴英夫妇连开三枪。枪支是其随身佩戴的“六四”式手枪。
子弹击中了蔡世勇的右肩膀,法医事后鉴定其为轻伤;怀孕5个月的吴英则被击中头部、手部及胸部,约半小时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调查结果,与案发时多家媒体采访还原的事件过程基本一致。
公诉机关认为,胡平身为警务人员开枪射击他人,致1人死亡、1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2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受害人蔡世勇今天也来到了庭审现场,他穿着黑色外套,与家人坐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坐席上。媒体报道称,受害人家属请求法院依法从严判处,并请求判处胡平经济赔偿123万余元。
蔡世勇的姐夫赖大山(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当地政府之前已向他们赔付了70余万元。如今,蔡世勇已回到老家广西柳州,没有再经营老牌螺蛳粉店,所幸的是,他的身体恢复得还算可以。
不过,有媒体援引蔡世勇另一家属的说法称,当地政府的赔付金额为120余万元。
记者尝试联系蔡世勇的姐姐、外甥女等亲属,但电话无人接听。从2月中旬开始,已陆续有媒体开始联系蔡世勇及其亲属采访。
据进入庭审现场的媒体报道,庭审时,被告人胡平说话不多,大多用“是”来回答问题,辩护人则辩称,胡平所饮米酒可能掺杂了杂物,导致胡平复杂性醉酒;胡平枪支击发是由于蔡世勇抢枪;胡平作案后留在原地等待被抓捕,有自首情节等。
近5个小时的审理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记者注意到,就在庭审开始的前一天,中央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了近年来政法系统发生的10起违法违纪案件,其中就包括了胡平枪击案。
据了解,胡平酿成的“警察枪击案”在广西不是个例。2011年,广西来宾市两名派出所警察分别在桂林、贵港酿成两起枪击案,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一起同样是因为醉酒。
“案件发生后,广西公安机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对民警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排查、剖析和整改,坚决杜绝类似平南民警枪杀孕妇案(事)件再次发生。”在胡平案的庭审当天,人民网广西频道援引广西公安厅的消息称。
本报北京、广西2月13日电
(原标题:检方判断醉酒刑警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