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老妪两次遭非法“训诫” 首次被训时吓哭

2014年02月15日02:40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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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晨,南阳永安路270号院内,训诫中心的牌匾已被摘下。 昨天早晨,南阳永安路270号院内,训诫中心的牌匾已被摘下。
昨日下午,张凤梅被释放回家。她称自己被数名男子掐着脖子,关进训诫中心。 昨日下午,张凤梅被释放回家。她称自己被数名男子掐着脖子,关进训诫中心。

  据新华社电 2月14日,由河南省公安厅、信访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的9支督察组和两支暗访组已奔赴河南各县(市)区,对各地“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清理整改情况进行拉网过筛式督察和暗访。

  督察组的任务是不仅要督促各直辖市及各县(市)区立即取消非正常上访人员训诫场所,还要调查摸清原有的训诫场所的底数、运行情况及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认真调查处理;帮助各地正确对待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总结反思过去几年对非正常上访人员的训诫教育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针对媒体报道河南多地存在“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质疑其成了变相的劳教所,2月13日晚,河南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做出回应称,训诫中心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相关部门连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整改,全面彻底排查,取消各种形式的非正常上访人员教育训诫场所。

  ■ 故事

  

  被训诫老妪释放回家

  昨日,正月十五,张凤梅在春节最后一天回到家。

  “南阳卧龙区非访训诫教育中心”(后简称训诫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她放在家附近,让其自行回家。此前她在这个中心被关押5天,引起社会关注。

  新京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张凤梅还原她两次被非法“训诫”的经历。

  为杨金德案一家人赴京上访

  去年4月起,张凤梅带领一家到北京上访直到今年春节。

  张凤梅二儿子杨金德涉黑案于2011年11月二审宣判,杨金德被判处18年。此案审理期间,“杨金德遭刑讯逼供,与狼狗同笼”的报道引起舆论关注。

  随后,张凤梅以杨金德两次庭审躺在地上听审,病情严重为由,要求河南第二监狱出具杨金德入狱时的体检报告,并给其治病。

  被拒绝后,70岁的张凤梅带着90多岁的母亲,大儿子杨金友、三儿子杨金国和38岁的小女儿杨金芬到北京,频繁到多部门上访。

  其间张凤梅一家被南阳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押送回当地6次,但每次都很快返回北京继续上访。

  救护车接访九旬老太

  张凤梅说,去年7月19日,第二次被接访,因为她90多岁的母亲也在上访之列,南阳当地还专门派救护车和医生随行。

  1月4日和2月9日,最后两次被接回南阳后,张凤梅分别被“训诫”了10天和5天。

  张凤梅说,她患严重的糖尿病,每天喝很多水。1月4日在押送的车上,她被禁止吃喝,在要求上厕所时,被告知直接尿裤子里。

  张凤梅说她最后才求到一个塑料袋,当着车上多名男子的面往塑料袋里撒尿。

  杨金芬还称曾于11月12日被接访人员在途中殴打。

  首次训诫被吓哭 

  张凤梅说,1月4日被送回南阳后,她先被关在训诫中心。第二天被带到卧龙区某医院5楼的病房。这个楼层空无一人。

  据张凤梅描述,由于害怕,她趴着窗户一直哭到半夜,并央求被关在有人的房间。但直到违心答应不再上访后,她才被移至三楼。

  据南阳市公安局光武分局后来对家属表示,这10天的关押是“训诫”,但未出示手续。

  在关押期间,张凤梅说,有看守人员告诉她,如果她不再上访,他们就放其回家,否则就会拘留她。这句话得到南阳信访部门某工作人员证实。他说,按照河南对待非访人员的内部规定,首次训诫,二次拘留,三次劳教。

  被训诫或因拘留所拒收

  2月9日,张凤梅单独出去上访,被接访人员押送回南阳。张凤梅说,这次押送她的人都穿着公安制服,带着武装带和警棍。到了南阳后,她被关进永安路270号的训诫中心。

  张凤梅说,2月11日,她被带到南阳市拘留所,手续全部办好。拘留体检发现她血糖超高,拒绝接收。而后她又被拉回“训诫中心”。

  在训诫中心的5天内,张凤梅说自己每顿饭都吃稀饭和面食。她说自己有严重糖尿病,不能吃面食,要求吃煮白菜,但被拒绝。

  记者昨天给南阳卧龙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信访局长等领导打电话、发短信求证张凤梅的说法,但均未得到回应。 

  ■ 回应

  

  南阳卧龙区训诫中心摘牌

  昨日早晨,“南阳卧龙区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的牌匾被摘下。中午,在训诫中心被关押了5天的河南南阳市民张凤梅被释放。但对于“训诫”关押张凤梅两次15天,当地政法委等有关部门,没有给其任何说法。

  七旬老妪被释放

  前日晚,河南省政法委、信访局连夜下发通知,称训诫中心不合法,要求各地清理。昨日晨,关押七旬女子张凤梅的“南阳卧龙区非访训诫教育中心”摘牌。

  关于张凤梅被训诫的问题,据南阳卧龙区政法委一工作人员称,对于非正常上访的人员,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训诫书,然后将人移交给地方,让地方进行处理。至于如何处理,则由执法职能部门决定。

  此外,他说,按照河南省相关规定,对于非访人员,第一次训诫,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

  卧龙区群工部(信访局)副部长季兆哲说,北京警方出具训诫书,人移交给地方,地方就会训诫。

  昨日训诫中心摘牌,该中心工作人员说,政法委当日上午开会研究,贯彻省政法委的紧急通知,最终决定摘牌放人。

  张凤梅说,当日上午,训诫中心要放她回家,她要求给她一个关押5天的说法。但工作人员没有给其任何说法,数十人强行将她拖上车,将其放到离家数百米外的大街上即离开。

  张凤梅的三儿子杨金国说,母亲被关押到释放,都没有通知他们家属。昨日母亲放回家,家里没人,门锁着,母亲借邻居电话,才通知他回家开门。

  当地政法委要撇清责任

  昨日,记者在南阳市卧龙区政法委会议室门口,听到卧龙区政法委书记李宛生对训诫中心与政法委关系的讲话。

  李宛生说,训诫中心是依据上级精神成立的,训诫张凤梅有依据,至于该不该通知家属,是另外一回事。

  至于什么是上级精神,他说,“只要是比我级别高的上级,都是上级精神。”

  李宛生还提到,训诫谁、该不该训诫是职能部门的事,政法委的工作职责就是做好监督协调,不管具体工作。

  而南阳市卧龙区群工部(信访局)副部长季兆哲说,训诫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由政法委负责。区政法委副书记担任训诫中心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官员称处理非访为难

  对于关押训诫张凤梅,训诫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十分为难。其中一工作人员称,他也觉得关押张凤梅不合理,但领导要求,他们不得不执行。

  另外,对于训诫看护,当地也有规定,训诫中心必须安排人按照1:4的比例,训诫一人,不少于4人陪护。并要求非访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非访不合法,今后不再非访。被训诫人员何时认识到非访错误,并承诺不再非访,才会放人。

  另外,还要跟被训诫人员说清楚,如果非访而不经正规渠道反映的问题,当地政府推迟解决。

  当地一名干部称,对于非访人员的处理,当地也不想训诫。但目前的体制就是,非访人员在上级部门有非访行为,上级机关立即通知地方接人,出具一份训诫书,人交给地方,该如何处理由地方决定。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摄影 新京报记者 涂重航

(原标题:河南:督察组、暗访组清理“训诫中心”(1))

(编辑:SN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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