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2014:袁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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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正研究房产税和环保税的立法工作

2014年03月04日12:07  人民网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午11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我有一个有关税收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而我们知道我国目前的18个税种当中只有3个是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加以征收的,其余大部分的税收事务都是通过政府行政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有不少人认为,仅凭一个条例就向老百姓征税,这样的做法显得决策随意性过大,我想请问发言人的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有没有时间表?谢谢!

  [傅莹]:这个问题很专业,税收法定原则在学术界讨论还是很多的。我解释一下,它指的就是国家征税要通过立法机关,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征收。在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当中明确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现在中国有18个税种,其中有3个是全国人大立法征收的。税收立法是全国人大的法定权利,这3个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其他的15个税种,目前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的暂行条例来征收的。这种做法在我们国家的税收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傅莹]:进入新的时期,人大确实要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从做法上主要是:一是要推动刚才提到的税收暂行条例能够上升成为法律,尤其是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立法条件比较具备的,要尽快推进。二是要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我看到一些讨论,社会上比较关心的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这方面的立法工作都在研究当中,也会注意听取社会上的意见。谢谢!

(编辑:S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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