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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长谈有人为卖房避税离婚:政策肯定有缺陷

2014年03月06日09:30  人民网

  3月6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副部长张少春就“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澳大利亚环球凯歌传媒集团记者:我了解中国现在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中国人不少家庭在出售自己的第二套房,首先离婚,卖了房之后再结婚,这样就不交20%的个人所得税。请问你觉得这20%的税应该交吗?您觉得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政府准备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楼继伟:你说的这个情况是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应该交20%,按20%的税率交个人所得税。法定是这样讲的,但实际上法律上有过一个授权,在征收比较困难的时候,税务局可以制定一个简易征收的办法,因为怎么计算转让收入是很难的,他做不到,但法律规定是可以收的。

  楼继伟:您说的现在北京市规定还是按20%的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结果出现了你说的那种问题,有人离婚,因为二套房嘛,个人所得税按个人收,所以带来一些问题。我们不是按家庭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下一步改革的时候改成综合所得税时要考虑。

  楼继伟:第二个,在很多国家征收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的时候,他是给予不同的便利的,比如说你再买一套房的时候,原来的转让所得部分可以抵税基等等,有这样一些规定。我们目前由于是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这种政策在目前税制之下还比较难以选取。至于说到因此有人就离婚,我是认为,如果一个政策出来,造成一些人间的悲喜剧,这个政策肯定是有缺陷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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