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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政治决议: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2014年03月12日10:0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陈小愿)12日在北京通过的政协政治决议说,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3月3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在12日上午的闭幕会上,表决通过了政治决议。

  决议指出,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人民政协要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献计出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寻求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凝聚力。

  决议说,委员们建议,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实施创新驱动,坚持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要全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医疗卫生、住房、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决议强调,人民政协要围绕上述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视察、咨政建言等活动,协助党和政府破解发展难题,增进人民福祉。

  决议指出,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根本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委员们强烈谴责云南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坚决拥护党和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作出贡献。

  会议还强调,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要营造真诚协商、平等议事的民主氛围,鼓励委员既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又符合法律规定和政协章程要求,运用好政协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完)

(原标题:政协政治决议: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编辑: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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