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有关甘肃省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的有关报道引发网友热议。这篇报道称在当年的泥石流灾害中,当时刚建完的4道大坝被冲毁,这些“豆腐渣工程”不仅没能发挥作用,反而带来更大灾难,但至今却没有官员为此负责。
4月22日,舟曲县政府回应称:舟曲泥石流发生时“拦渣坝”尚未完工,并且调查显示该项目工程建设合理、合规,与泥石流灾害无直接关系,该项目剩余的资金在灾后已上缴县财政。
目前,一些网友仍在热议舟曲“豆腐渣大坝”相关消息,他们认为,应该针对此事件进行追查,看天灾背后是否确实存在人祸因素,特别是应该彻查其背后是否有贪污和腐败,是否应该有官员为此承担责任。
1 多次反映质量问题无人理?
灾前曾三次下达整改通知
相关报道:在舟曲泥石流受灾严重的三眼峪排洪沟上游,灾前刚建完的4道拦洪坝存在质量问题,在1号坝的残体,“内部堆着石块、沙砾,稍微用些力便可徒手抽出石块。”根据受灾群众的讲述,他们在灾前就发现大坝有质量问题但多次反映均无人理会,在灾后提出对大坝建材进行强度试验也没有实现。
回应:有关报道所说的“豆腐渣大坝”工程,实际为2008年“5·12”地震后在当地实施的三眼峪环保生态修复项目,截至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时,包括4座拦渣坝在内的工程尚未完工。
针对拦洪坝质量问题,当地回应称曾针对群众反映的项目质量问题,在灾前三次下达过“整改通知单”,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陈生昌未按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不过,在承认项目质量有问题的同时,当地在回应中又称项目“合理、合规”:2010年9月,甘肃省政府派出的多部门调查组做出的正式调查结论认为,该项目合理、合规。但该项目的拦渣坝工程设计流量为196.6立方米/秒,最大库容量为1365立方米,而灾害发生时泥石流冲出量约150万立方米,最大流量为2000立方米/秒,是该工程设计流量的10倍以上,该项目不是形成泥石流灾害的主因。
2 资金不到位,事后找“替罪羊”?
项目剩余资金上交县财政
相关报道:在灾后追责过程中,该项目负责人获刑但县领导无人担责,获刑的项目负责人认为自己是“替罪羊”,因为工程计划投资为900万元,但最终拿到手的只有100万元,才使工程质量缩水。
回应:灾害发生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2日,判决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陈生昌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该项目总投资969万元,经公开招投标,甘南藏族自治州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795万元的价格中标承建。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工程终止;按照工程进度,舟曲县共拨付给该公司工程款、征地款、项目前期费用435万元。剩余项目资金上交县财政,后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
此外,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的“村支书遭封口”,舟曲称,城关镇月圆村支书何新朝、时任东街村支书张东成灾害中也严重受灾,经多次公示后对他们进行了安置,不存在多安置商铺及房子的问题。
【事件回顾】
2010年8月8日凌晨,甘肃舟曲降下特大暴雨,三眼峪、罗家峪两条沟系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据官方统计,造成1508人死亡,257人失踪,公共服务设施、土地、生态环境等资源遭受严重损失。
(原标题:舟曲承认泥石流“拦渣坝”存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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