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政局回应以房养老无人办理:鼓励租房养老

2014年04月23日14:12  法制晚报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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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记者陈斯) 本市“以房养老”业务将右安门街道作为试点,但启动至今无人真正办理,本报报道后引发关注。今天上午,北京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在做客北京城市广播时作出回应,称将房屋抵押与当下老年人传统观念有矛盾,从制度设计上,北京还是鼓励将房屋租出去,以租金的方式养老。

  本报4月20日率先报道,对于备受关注的“以房养老”,本市正在右安门街道进行试点,了解老年人心理需求并探索房产价值评估等。而启动至今4个月,有人咨询却无人真正办理。

  李万钧对此表示,“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把住房抵押给金融或养老机构获取资金用于养老,或者把房子租出去用租金养老,很多国家都在实施,是老年人一种自愿的行为。

  但他也强调,以房养老是众多养老方式的一种,不是必然选择。目前来看,实施以房养老和传统观念有矛盾,中国的老年人更愿意把房产或资产留给子女,由子女给自己养老。因此,以房养老可以作为一种选择,但不是唯一的。同时,按照北京的收入水平,不以房养老也是可以的,多数老年人靠退休工资和子女出钱,就可以解决养老问题。

  不过,对于无子女或失独的老年人则可以考虑以房养老的方式。保监会下一步在北京和几个比较大的城市进行试点,收集一些相关情况。

  李万钧表示,现在来看,基本上没有老年人选择以抵押房产养老的情况。在制度设计上,北京比较实际一点,还是鼓励老年人把房屋租出去,进养老机构养老,用租金支付养老机构的费用,“房子还是你的。”李万钧表示,这种方式在当下比较好操作。

  记者追访“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今年上半年推出

  昨天下午,右安门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街道只是作为一个平台,把“以房养老”这件事介绍给大家,使辖区老人尤其是鳏寡孤独老人、失独老人在养老方式上能够多一种选择,但具体业务“要由幸福人寿保险公司那边办理”。

  昨天下午,“以房养老”课题组的工作人员李先生表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在保监会已经通过,但尚未正式出台。

  这主要是由于保监会在上月中旬刚刚下发了“以房养老”的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需要根据意见稿确定产品的整体方向。

  等到正式意见稿落实后,再对该业务的细节进行添补,因此目前还无法提供具体的业务条款。

  李先生称,对于“以房养老”这项金融产品的出台,如果进度较快会在今年上半年。

  在右安门街道进行试点,并不是说开始办理,而是产品前期的一个推进,“产品推出之前,毕竟先要让大家有一定的了解。”

  除此之外,李先生表示,目前除了幸福人寿保险公司之外,平安保险以及泰康保险也在筹备该项业务。

  之后,记者分别联系三家保险公司,其中,平安保险以及泰康保险两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以房养老”这项产品上线的通知。

  文/记者朱天龙

  名词解释

  以租房养老:老人通过市场将房屋出租出去,自己进养老机构养老,用租金支付养老机构的费用,房屋产权仍归属自己。

  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定价,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剩余未返还的保险金一次性全部返还给受益人。

 

(编辑:SN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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