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30日电(记者王炳坤)申办一家养老院,跑了39家单位,加盖133个公章,历时8个月竟然没有办下来——连日来,网络上流传着辽宁省锦州市这样一起案例,再次引发人们对行政审批乱象的关注。
新华社记者近日赶赴锦州采访了解到,由于这个养老院的情况比较特殊,这133个公章实际是养老院在办理前置的土地手续,并非是进入审批程序后的行政审批。
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是辽宁省养老示范工程,也是锦州市委、市政府2014年重点民生项目。6月17日,锦州市机关作风百日整治明察暗访小组通报称,作为建设单位,锦州市民政局早在2013年10月就开始为这一项目跑手续,目前已涉及39个单位,共加盖了133个公章,历经8个月仍没有完成。通报引发舆论一片哗然,在当前各级党政机关狠抓作风建设、推进简政放权背景下,锦州养老院被很多网民视为深受“审批门”之害的又一典型。
不过新华社记者采访当事各方发现,锦州的这个养老院实际尚未进入审批流程,133个公章是在办理原址出让、新址征用等前置的土地手续。
养老院的业主单位,锦州市民政局副局长马荣介绍,锦州市原有的养老院已使用了30年,设施严重老化。2013年,市政府决定建设新的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并将旧养老院的土地卖掉,所得资金用于新址建设。从去年10月份起,民政局就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出让原址,征用新址的工作。
采访中记者查阅相关材料注意到,办理土地手续的确相当繁杂。
比如养老院新址涉及征用一块15亩的农业用地,锦州市政府首先要制作针对本次征地的方案,省政府批复同意后,启动征地程序,其中既要进行土地勘测、规划设计、四至确认、项目用地评估、面积确认、地图制作、门牌号制作等技术工作,也要落实发放征地通告、制定补偿标准、预存补偿金、召开听证会、评估信访风险、为失地者办理保险等民生保障环节,还要与供水、排水、供电、供暖、供气等部门签订设施配套协议。由于地块离小凌河不远,涉及防洪等事宜,又要请专家论证、出具意见。仅这15亩土地,相关部门就报送了27份材料,盖公章超过60个。
此外,出让原址同样手续繁琐,要重新测量、确认坐标、制作环评报告、规划报告、测光报告、拆迁红线报告等,经多家评估公司评估价格后,方能进入土地储备中心对外招拍挂。
锦州市监察局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清单上显示,在办理新址31亩土地的手续时,35个单位盖章103个,在办理原址的土地出让时,13个单位盖章30个。
马荣告诉记者,这个养老院的情况比较特殊。如果是在已有建筑物内申办养老院项目,业主单位向民政、卫生、消防、安监、工商、环保等部门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即可。但是这个养老院需新建建筑,而且还没有现成的土地,所以经历的办事流程更长。
锦州市监察局局长王立宁表示,目前他们正在调查每一个公章背后是否存在不必要或超出时限的办事环节,并研究能否进一步简化土地领域的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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