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川剧院下列职工:
江竹、黄欣、张礼、杨科、顾宁,你们五人因长期离岗,我院分别于2014年6月18日、7月3日登报要求你们回单位未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给予你们自动离职、单位除名的处理。
四川省川剧院2014年7月22日
(原标题:四川省川剧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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