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难治的顽疾
五花八门的手段
回顾中国几千年历史长河,腐败是封建时代一个无法根治的毒瘤。而最普遍、最熟练运用这种敛财、枉法工具的,还是掌握着大小权力的官吏们。
中国历史上几个著名的贪官,无一例外都是权臣。东汉外戚梁冀,专断朝政近20年,被迫自杀后,其家产没收、变卖所得相当于东汉政府一年租税收入的一半。南宋宁宗时的右丞相陈自强以卖官鬻(音同裕)爵闻名,但凡有人来求官,他都派人先谈好价钱。地方官呈送到京城的公文封函上,如果没有注明“某物多少一起献上”,他根本不打开。
到了明清时期,官员腐败已成常态。据历史作家张宏杰统计,朱元璋刚坐稳天下,腐败就开始蔓延:刑部尚书(相当于部长)收受罪犯贿赂,指示属下把罪犯放走,用死囚代替罪犯坐牢;宝钞提举司(相当于印钞厂负责人)和户部官员勾结,印了700万锭纸币,自己私藏了143万锭;兵部侍郎(相当于副部长)借抓捕逃亡军人的机会,收受军人家属贿赂22万锭……那些远离朱元璋视线的地方官员,胡作非为的程度更加惊人:苏州知府陈宁为了完成征收农业税的任务,把抗税户抓起来,用烧红的烙铁烙,得了个外号叫“陈烙铁”;浙江农民交纳的农业税比国家规定的数额多出45%,全部落入地方官的腰包,农民交不起税,他们就上房揭瓦,赶牲口……
贪腐的手段五花八门,贪腐的官员也像麦子,割了一茬又一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到了清代,“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会被大小官吏奉为做官的原则,会出现和珅那样“集古今之大成”的巨贪了。
朱元璋的酷刑
为了保证官僚系统的正常运转,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没有放松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管——商代会对腐败官员处以墨刑;春秋战国时期,有了专门负责监管腐败的官吏;秦代刑罚更严,受贿一个铜钱就要在脸上刺字;汉代有了官员回避制度,汉武帝还对知情不报的官吏实行连坐;至唐代,贞观十二年(公元638年),唐太宗出巡,刺史赵元楷因大肆铺张接驾,被太宗怒斥是学隋炀帝的亡国习气,活活被吓死了;宋代文人地位较高,依祖训不得诛杀,但官吏贪赃仍被定为不赦之罪……
最严酷的刑罚出现在朱元璋时期。二月河说:“朱元璋是赤贫出身,要饭起家,长期处于社会最底层,对官吏腐败的仇恨程度已经到了‘变态地步’。他在全国各地培养专门的剥皮手、设立剥皮井,规定官员贪污到60两,就要被剥皮,然后倒吊起来,在剥皮井里面风干,以警示世人。”
朱元璋的反腐运动搞得轰轰烈烈。几桩大案,死者数万人。再往后,甚至到了无日不杀人的地步。有些衙门的官吏快被杀光了,朱元璋不得不让一些有罪官吏先戴着刑具回衙门办公。当时的一些刑罚,光听名字就让人不寒而栗:挑筋、挑膝盖、断手、抽肠、枭首、凌迟……可各种酷刑用尽,贪腐案的卷宗照样堆积如山。朱元璋临终前只能感叹:“早上杀掉一批,晚上又来一批,如之奈何。”
大多数研究者认为,在中国的封建专制政体下,官贪政腐的顽疾不可能得到根治,这是封建专制统治难以克服的弊端。当政治权力笼罩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腐败的机会遍地都是。
百年治贪的得失
因为《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这3部作品,二月河被称为“帝王作家”。他写这3个帝王,至少有一半的篇幅在写吏治、写治贪、写反腐。几百万字写下来,二月河发现,康熙、雍正、乾隆祖孙三人整肃贪污的出发点有公有私,态度有宽有严,结果也就有得有失。
康熙的困惑
在清代,要做个清官是极难的。康熙早期曾经狠抓吏治,“察吏以安民”“大臣法则小臣廉”等观念在吏治实践中也起了重要作用。
在《康熙大帝》第二卷中,二月河用专门的章节描述了“治贪官圣君矫如龙”的精彩情节:隆冬时节,微服私访的康熙来到永定河大堤上,遇到一名官员不顾众人反对,逼迫民夫们踏着冰冷的江水挖河堤。在场众人中,唯有固安县令杨么挺身而出,为民请命。在一旁观察许久的康熙忍不住拍手叫好,却引来这名官员及随从预备暴力相向。情急之下,康熙命身边陪同人员将这名恶徒当场打死,并公开身份,对杨么大加赞赏。一番作为,让河滩上欢声雷动,众人齐声高叫:“万岁圣明!”
然而,嫉恶如仇的康熙始终没有对贪官采用重刑,且越到后期越讲究宽仁:“治国宜宽,宽则得众,倘若吹毛求疵,则无人可用,天下岂有完人?”在这种思想下,贪腐现象在康熙晚年愈演愈烈。
官场小说作家王跃文认为,面对登峰造极的贪腐行为,康熙皇帝已不大相信有纯粹的清官存在了。一次,康熙与大臣们谈到当时几个著名的廉吏,把每个人都质疑了一番:曾任湖南巡抚的赵申乔,因为把全省官员参了个遍,被康熙怀疑“怎么别人都贪,就你干净”;另一位清官张伯行喜欢刻书,而当时刻一部书要花费千金,康熙怀疑这些钱来源不正……
既然认为天下不可能有真正的清官,康熙的治吏力度逐渐缩小,最后到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的程度,对封疆大吏更是能忍就忍。曾任江宁织造的曹雪芹祖父曹寅,向康熙反映地方官吏的贪腐行为,建议进行改革,康熙却表示:“银钱无多,何苦积害。”
宽纵之下,再完备的法典也形同虚设。王跃文曾总结:依清初朝廷规定,官员不得同商户往来,凡向富户借银一千两者论斩。但事实上,这规定从来都没有做到过。清代京官外放,必须送银子给在京的老同僚们,方便日后有事得到关照,这份礼叫“别敬”;冬天来了,还得给京官送银子,叫“炭敬”;夏天来了,也得给京官送银子,叫“冰敬”。“三敬”之外还有寿礼、灯节、妆敬等诸多名目。清代京官比较穷,外任时拿不出银子送“别敬”,就得向钱庄或富户借贷。借钱出去做官,等做了官,哪有不连本带息捞回来的道理?
积重难返之下,晚年的康熙认定,官员的贪污意识不可能彻底清除,腐败问题也不可能得到根治。二月河认为,这其中有一定的正确性:“贪婪是人的本性,贪腐是社会病,控制一下才能好一点。从这个层面来说,没有根治腐败的手段。所以得不停地治吏。”
雍正的养廉银
在康熙、雍正、乾隆中间,雍正是抓吏治最严、也最有成效的一个。“雍正出台的四大制度,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粮、火耗归公、密折监督,都遏制了官场的腐败风气。大小官吏的利益因此受损严重,他们的怨气很大。为了有所弥补,雍正又出台了官员的养廉银制度,实际上就是现在说的高薪养廉。”不过,二月河并不认同这一制度。他认为,和前几项改革相反,养廉银对反腐根本没起到什么作用。
“我和王岐山同志也谈到这个问题:高薪不能养廉。宋代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历史上,宋代的官员工资最高,官员收入是汉代的6倍、清代的10倍,但宋代是中国历史上最腐败的朝代。高薪养出了什么呢?养出了文恬武嬉!文官爱钱,武官怕死。工资高了嘛,谁都不愿意为国家吃点苦、干点事,更别说为国家捐躯了。最后把政治军事搞得一团糟。
“我看到过一个资料,包拯的收入折合人民币大约是650万元。650万元只养出一个清廉的包公,更多的是养出高俅、秦桧之徒,养出一帮逼着人们上梁山的贪官污吏。
“现在,普通公务员工作稳定,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收入足以养家糊口。所以,每年的公务员考试,几千人竞争一个名额的事情时有发生。如果再追求高薪养廉,公务员队伍会变成什么情况?他们本来就有很多隐性收入、软收入、灰色收入,如果国家还用高薪去迎合那些蝇营狗苟、追名逐利的人,人们对这个职业的追逐将更疯狂,会花更大代价去走后门、贿赂官员。何况工资再高,也无法与贪污受贿的数额相提并论。对于贪欲无穷的人来说,给多高的薪水都是不够的。”
乾隆的权术
到了乾隆那儿,反腐逐渐成为帝王权术的一部分。为了更好地控制臣子,乾隆有时甚至故意让官员腐败——没有污点的人不能用,当脑后的小辫子被皇帝抓在手里,臣下只能俯首贴耳、唯命是从。这样的情况下,乾隆的所谓治贪,常常只是出于威慑的目的,并不动真格。在《乾隆皇帝》的后半部分,二月河花费大量笔墨,写和珅发迹、发狂的过程。乾隆的庇护、和珅的贪婪无度,通过他的笔触跃然纸上。
乾隆后期治贪的原则是“常流水,不断线”。平均一两年办一个相当于省部级的督抚,再办一批“县处级”官吏,而且,追究时不能查得太严,有松有紧,紧的时候要从重、从快、从严,松的时候要从轻、从慢、从宽,“只拉弓,不放箭”。
乾隆这种把反腐当做权术的态度,严重影响了肃贪的效果。历史作家张宏杰曾总结过,乾隆中后期的吏治腐败呈现出3大特点:一是涉案数额变大,案件增多。官员贪污数额从数万到数十万两白银不等。乾隆三十四年(公元1769年),仅一个贵州知州刘标,就侵蚀公款24万两白银。
二是腐败官员向高层发展,且数量越来越多。从州府到省级大员,最后到首席军机大臣,各级无一幸免。乾隆在位的后20多年间,省部级高官被处理者达20多人。乾隆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各省督抚中廉洁自爱者,不过十之二三。”
三是“窝案”“串案”迅速增多,腐败呈集团化公开化趋势。官员们对腐败不仅习以为常,而且不以为耻。权力寻租明码标价,所有人心照不宣。在这种环境下,清官反而没有立足之地,不行贿受贿、不懂潜规则,在官场根本无法生存。不贪污纳贿,就无法建立和操纵关系网,更谈不上建功立业。一定范围内的贪渎,不但是社会所默许的,而且是必须的。“腐而不败”,成了做官的最高境界。偶有败露,常会导致一省官僚体系瘫痪。从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到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朝廷一连查出5起贪污大案,涉案人员众多,“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
到了乾隆晚年,一方面,他几下江南,穷奢极欲,等于带头腐败。另一方面,人口激增、经济总量膨胀、贸易顺差等盛世表象,也为腐败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一切已积重难返。
正因如此,二月河把自己的3部作品命名为“落霞三部曲”。在他看来,由康熙、雍正、乾隆三代帝王开创的康乾盛世,支撑起封建社会的回光返照时期。尽管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都达到封建社会的又一个顶峰,但腐败暴露出这个王朝真正的走向。“当我们看着太阳落山时,满天的彩霞绚丽、迷人,但它们不能持久。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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