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下发文件规定将重罚公款送红包行为

2014年08月22日06:19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南都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禁止收送“红包”纪律规定的通知》,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省委工作部署,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包括现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和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支付凭证)歪风。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关于严禁收受和赠送“红包”的纪律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切实落实治理收送“红包”责任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凡用公款赠送“红包”的,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严肃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原标题:严格执行禁止收送“红包”规定)

文章关键词: 送红包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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