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下午,郑州市花园路三全路交叉口附近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几名便衣民警追捕一名嫌犯行至路口时,巧遇红灯,民警下车检查遭到反抗,嫌犯前撞后突,先后撞了6辆轿车,在警方鸣枪示警的情况下驾车逃离。目前,警方仍在全力追捕中。
昨日下午5点左右,记者赶到花园路三全路口时,由北向南方向车辆通行缓慢,在路北的快车道上,六辆轿车的车头和车尾各有不同程度受损,其中一辆银色轿车头部严重变形,路面上散落着大量汽车碎片。事发时在现场的车主路先生说,昨日下午3点30分左右,他驾车沿花园路往南行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车速很快,行至花园路三全路口时,正好是红灯,前方车辆都已停下,黑色轿车也不得不停下,但突然从后方追来几名便衣男子,围住黑色轿车,并试图拉开车门。车中男子不仅拒绝开门,还发动车辆试图逃离。便衣男子使劲敲打轿车,依然未能阻止其停下。情急之下,黑色轿车突然倒车,撞上后面一辆轿车,又前进撞到另一辆轿车,前突后撞,周围6辆轿车“受伤”。此时,绿灯亮起,车辆开始过路口,黑色轿车快速向南驶去。为逼停轿车,一名便衣男子拔出手枪,对着轿车右后轮连开两枪,但并未打破轮胎,黑色轿车逃离现场。
在现场,民警告诉记者,这几名男子为便衣警察,黑色轿车内为嫌犯,当时警方正在对其进行追捕。郑州市公安局通报称,新乡警方当时在执行抓捕任务,因嫌疑人逃逸造成交通事故,6辆汽车受损,无人员受伤。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捕嫌疑人。
嫌犯逃离现场后,交警赶到现场对交通进行疏导,被撞的6辆轿车被拖到交警指定的停车场,但6位无辜车主的损失尚不知该找谁索赔。昨日,新乡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将于今天答复赔偿问题。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认为,嫌犯驾车逃跑中撞伤其它车辆,主要责任在嫌犯,尽管嫌犯尚未抓捕归案,但还是应当由嫌犯来赔偿。如果是民警在办案中,因情况紧急驾车撞伤他人车辆,其赔偿应当由国家承担。
□记者朱建豪文图
(原标题:嫌犯驾车突围,便衣警枪击车轮)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