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12月11日电 (任丽娜)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11日对外发布消息称,鉴于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志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失职等错误,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李志江现年58岁,山西省寿阳县人。其自1984年起一直在组织人事系统工作,迄今已达30年。
李志江最近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是今年11月26日。当天,太原市委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李志江出席了这次会议,并出现在电视新闻画面中。但此后,他再未在公众面前露面。(完)
(原标题:山西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志江被撤职)
编辑: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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